10月12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1个典型案例,我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

典型案例

案件详情

谭某等五人涉恶案

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谭某以向巴东某生物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讨要非法高利债务为由,纠集黄某、邓某等人多次到该企业采取封堵厂区大门、强占办公室居住、威胁辱骂公司员工、在厂区养恶犬、打砸企业设施等方式实施暴力讨债,累计滞留公司长达75天,致使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陷于停滞。公安机关在协调处理过程中,谭某对公安民警进行辱骂威胁,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鉴于谭某等人涉恶案系恶势力团伙侵犯创新企业权益犯罪案件,我院依法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该案从严从快批捕起诉。2018年9月29日,谭某、黄某、邓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结合办案对受害企业主动进行回访

我院在依法对滋扰企业的谭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发东带队来到受害企业进行了回访。详细了解了受害企业现状、产权保护、营商环境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回访情况

通过走访,了解到受害企业在谭某等人被依法打击后,公司办公楼、厂区建设都步入了正轨,办公楼正处于装修阶段、厂区原有不满足最新要求的生产线正在抓紧时间拆除,随后新设备将陆续进场。”

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全县银杏种植规模,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年可生产银杏叶提取物100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2亿元。企业在抓生产的同时也会继续推动‘公司+专业合作社(村委会)+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落地,持续增加产值。”

工作机制

“五个三”路径图

(一)

建立三个专案组

(二)

建立三个检察联络服务站

(三)

建立三个检察服务平台

(四)

建立三项工作制度

(五)

开展三个小专项活动

工作缩影

打击犯罪

问需纳谏

延伸检察触角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