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棚改新信号!青岛人速看!

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会议指出,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

一是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三是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小编日前了解到,城阳上马街道即将旧村改造,此次改造取消了货币补偿,全部采取旧房置换新房的安置方式,并取消了优惠购买价。

记者获悉,先期启动的为下马哥庄、朝阳、长安三个社区,改造方案已经全部下发到各村。

方案规定,以合法标准宅基地(正房四间)为基准,每处应安置面积为180平方米。被搬迁人自行租房过渡,按照合法房屋每间375元/月标准给予被搬迁人临时过渡费。对合法住宅房屋和厢房采取丈量的方式,以每处合法住宅北正房间数和厢房的体量进行补助。

这个变化可以说是巨大了,你怎么看?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