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宁晋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PM2.5平均浓度由111ug/m3下降到99ug/m3,同比下降10.8%,重污染天数由39天减少至34天,减少5天,同比下降12.8%。

根据《方案》,我县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管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油品质量管控、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扬尘管控治理、VOCs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科学有力有效应对等十大项攻坚行动、32项具体举措,构建监测监控体系,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执法督查,严格考核问责,构建全民共治,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与以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相比,此次《方案》手段更为强硬。对不能完成治理任务、错峰停限产不到位、散乱污取缔等企业,供电公司予以高压源头断电,在未接到送电通知前,一律不准送电,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核准全年用电的同时折算每月平均用电量,以用电量确定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是否到位。

图文刘江峰

责编张 括 李红超

编审贾 凡

监制段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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