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是所有市民和交警的共同心愿,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听到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的是小刮小碰,有的则是车毁人亡。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事故的背后都有交通违法的身影,且其更深层次原因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侥幸心理作祟。

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及时做出相应提示,以使广大市民尤其是驾驶人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规律,警示驾驶人切实做到认真守法出行,自觉文明礼让,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预防交通事故,存畏惧心理

杜绝违法侥幸心里是关键

每个人驾车出行时都不愿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延误行程,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重则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有的甚至还会因此招来牢狱之灾,断送原本美好的前途。但为什么每年城市道路及公路上还会不断有那么多起严重交通事故在发生,究其原因是驾驶人的违法侥幸心里在作祟。

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超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俗称的追尾)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仍是引发亡人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驾驶人心存违法侥幸,为了图便利、赶时间、图“快感”、肆意违法、争道抢行所造成的。交警部门表示,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必然发生交通事故,但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存在交通违法,这也是为什么对各类交通违法持续加大从严打击力度的根本原因。

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驾驶人却不会将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加之在他们的潜意识中,绝大多数违法行为并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久而久之心生麻痹,就会在惯性思维下继续放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直到真发生交通事故后,才对自己之前的违法行为后悔莫及。

交警警示:与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再懊悔,不如时刻保持对交通事故的“畏惧”心理,实施交通违法前先预判可能造成的直接或潜在严重后果,真正做到三思而后行。

预防交通事故

应遵守路权通行规定,做到文明礼让行车

除了单方事故外,绝大多数车与车之间道路交通事故均是由 “路权纷争”附带的交通违法引起的。其实,对于可能出现的“路权冲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均有细致明确的规定,除了按信号灯通行外,如进环岛让出环岛,无灯控路口转弯让直行,遇路段变狭窄后交替通行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不是所有人都认真遵行。其主要原因是驾驶人为了赶时间、或是追求驾驶的连贯性及“快感”,一味地争道抢行导致的。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随意违法变道、遇车队通行缓慢时加塞、遇狭窄路段相互争抢、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通行,甚至是闯信号通行等。

交警警示:有效杜绝在日常出行中争道抢行,应尽量文明礼让,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可能的“事故交集”,在“维护自己路权”的同时,也应从远离事故、保障自身安全顺利出行的角度出发,不要因意气之争刻意“抢回路权”。

遇行人应主动文明礼让,切忌争道抢行

经统计,在伤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占了较大比例,尤其是夜间无信号灯路口、国省道路沿线村庄路口、县乡道路村口路段等更为事故多发区域。

交警部门表示,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者,被碰撞后更易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相对于对其他机动车的及时避让,对行人的日常礼让更需要驾驶人认真遵守。

交警警示:驾驶人不仅要在斑马线上做到依法让行,在平常行车中也应加强观察、瞭望,及时发现过街行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行人通行时,不要寄希望于对方会主动避让自己,应主动选择减速让行,以免因行人做出自己无法预料的其他举动,引发“路权冲突”,造成交通事故。此外,需要重点提示的是,机动车转弯尤其是右转弯时,易形成视觉盲区,此时切忌心怀侥幸快速通过,而应刻意留意盲区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这些时段事故多发

这些区域大事故易发

经交警部门统计分析,相比其他时段,下午和夜间为事故多发时段,主要原因是春夏、秋冬交际季节,驾驶人下午容易产生困乏,头脑反应易迟钝,特别是傍晚和夜间时段,道路视线不清,灯光不明,则更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此外,城乡结合部和县市地区仍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区域,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则是发生较大事故的重点区域。

交警警示:下午、夜间驾车时更应集中注意力,并保持必要的观察瞭望,坚决杜绝疲劳驾驶情况发生,从而有效预判、预防可能的潜在隐患和安全威胁,同时在城乡结合部、县市地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夜间车流量较少的路段、时段行驶时,切勿盲目快行、抢行,违法变道、下道逆行、疲劳驾驶,尤其是在行经无灯控路口前,更应增强防范意识,控制好安全车速,待查看清路口外情况后再安全通行,以更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

驾车时这六种违法心态千万不能有!

一、过分自信:对自身驾驶技能及车辆性能过于自信,肆意违法,或无证驾驶、驾驶准驾不符车辆,一旦在遇突发情况时就会由于预判不足、应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不可避免发生。

二、安全懈怠:这种心理主要发生在老司机及跑长途的驾驶人身上,由于常年或长时间行车无意外,安全行车意识有所减弱,注意力不够集中,或是开车时打电话、玩手机、抽烟,同时依靠惯性思维驾车,结果经常因分心未注意观察瞭望发生事故意外。

三、盲目侥幸:在实施交通违法时,心存侥幸不会发生违法后果,并因错误预判埋下隐患。如在行经无灯控路口时,不减速,在观察瞭望不足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在夜间、转弯处视野无法远及的区域仍快速行驶;在遇到“路权冲突”时,自认对方会主动让行,强别、强插、强会等。

四、路怒斗气:由于驾车时未保持平和心态,或因路况不佳,不计后果的肆意违法,或与其他车辆因路权冲突恶意违法争道抢行,此时驾驶人的关注点发生转移,安全防范意识大幅度下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利益至上:为追求不法利益,完全置交通安全于不顾,部分客运车辆不顾乘客安全,超员上道;货运车辆为了多拉快跑,超载、闯红灯、下道逆行,甚至不惜疲劳驾驶。由于违法利益高于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因此也大幅增加。

六、得过且过:主要是指不定期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修,或者是发现车辆有问题也不及时修理,驾驶这样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想不发生事故也难。

交警部门提示:除了人为因素外,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等也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在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下,更应做到安全小心驾驶,按照相关规定减速慢行,同时注意观察各类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从而真正有效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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