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和刑事和解共发力解决一起牧企草场纠纷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牧民争取了合法权益,还我们草原一片洁净,我们保证今后在处理草场问题时将依法依规,再不做出过激行为。”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让我们生产经营能够顺利进行,我们保证今后在合法经营的同时一定注重做好环境保护”。

(图1、牧民代表向检察院赠送锦旗)

近日,随着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村8户牧民和肃北某煤炭公司法人在调解书上签字,一场长期以来因矿山企业占用牧民草场而引起的纠纷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巍巍祁连山,一望无际的清新碧波,蕴含着无限的生命力。

地处祁连山麓余脉的肃北县是河西走廊的重要生态屏障,不仅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更蕴含着品种多样、储量丰富的矿产资源,矿石产业也成为肃北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如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顺应草原人民的殷切期待,正确履行好检察职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多赢,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2018年6月,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肃北县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卫某、薛某、陶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肃北某煤炭公司煤矿未经肃北县草原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长年在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村8户牧民草场上行驶车辆运输煤矿,因运煤车辆密闭措施不严,致使沿途的草原被污染,植被受到破坏,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情况下,2018年初,卫某等3户牧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过往车道上设置障碍物,围起隔离带,拦截拉煤车辆讨要说法并收取“过路费”,而过往车辆也因此与牧民发生纠纷。一时间,牧民因草场被破坏得不到补偿在村镇县三级不断上访反映情况,企业因生产经营受阻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不断激化,争执愈演愈烈。

(图2、深入牧民家中了解案情)

“畜群的流向哪里,司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牧民的蒙古包搬到哪里,为民服务就开展到哪里。”此案关乎着牧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草原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牵挂着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心。“如何在保护好牧民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何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这成了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了彻底解决这件影响草原安定和谐的纠纷,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由院领导带队成立专门办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方案措施。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审查刑事案件的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8月27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肃北县草原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解决草原被长期占用“无人管理”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同时,在审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刑事和解的相关程序,双方均表示了愿意刑事和解的意愿,并及时退还了赃款取得了运煤车辆司机和企业的书面谅解,办案人经过认真审查后提出了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提交检察长审批。

(图3、检察长现场查看吐鲁煤矿)

马鬃山镇地域辽阔、地形多变。颠簸的道路蜿蜒盘旋在山丘和戈壁中,车子就靠着山边行驶,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分散且随草场迁移,光找牧民就是难事,更别说是给他们细致地说理讲法,一个来回至少需要三四天,吃住还没有保障。为保证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办案检察官克服这样的环境带来的困难,一个山头一个山头跑,一片草原一片草原进,全程跟踪处理情况。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利军更是先后两次带队深入马鬃山涉案现场实地勘察,深入当地牧民和企业了解情况,每到一处都会认真释法说理、耐心劝说,讲事实、讲法律、讲得失。最终通过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的不懈努力,行政部门、当地镇村两级政府、企业和牧民群众达成了共识。

2018年9月18日,在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下,县草监局、马鬃山镇政府召集马鬃山镇马鬃村8户牧民,与肃北县某煤炭公司就企业车辆通过牧民草场造成损失问题召开了现场会,会上双方签订了草场损失补偿协议,企业同意从2016年开始向拉煤车辆经过草场的牧民以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现场向牧民一次性支付两年补偿款,并表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合法生产的情况下做好草场保护工作,为肃北的生态环境好转尽一份力。检察机关在现场公开宣读了对卫某等3名牧民的不起诉决定书,并对他们进行了集中训诫和法制教育。牧民群众在感谢检察机关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今后在处理草场问题时将依法依规,再不做出过激的行为。县草监局在现场表示要加强草原监管,确保行政职责履行到位。镇村两级党委政府也表示今后类似问题要加强沟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后牧民企业双方握手言和,彻底解决了当地长期以来矿山企业和牧民之间因占用草场引起的矛盾纠纷。

(图4、与马鬃山镇政府、草监局、煤矿及牧民召开调解会)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案的成功办理,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了牧民的合法权益,将生态资源环境破坏对人民群众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同时,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了边防地区的社会稳定,受到了肃北县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好评。同时,还探索了检察机关行政、民事、刑事三大诉讼监督综合发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5、为牧民现场发放草原补偿费)

近两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责任,将“多赢”“共赢”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污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采取联动执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律宣传等方式,通过督促移送、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手段,全面履行打击、预防和保护的检察监督职能。同时深入牧区农户、企业,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案件法律文书,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认知度,拓宽公益诉讼的案源线索渠道,守护了草原的安宁与和谐,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共赢多赢。

“心中有群众,办案有温度,共赢理念让检察蓝在阳光下更加熠熠生辉。”

(图6、深入牧区宣传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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