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10月8日消息,10月7日,蓝天保卫战督查组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的龙凤宾馆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企业拒绝接受检查。当地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做出批示要求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当天下午公安机关对涉事企业负责人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

就此事媒体咨询了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史林杰律师,他表示:就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宾馆负责人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依法执行公务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宾馆负责人不配合环保检查本身就涉嫌违法,但如果在此过程中实施了殴打或威胁等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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