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文明交通宣讲方案》出台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 ( 周海霞) 近日,《自治州文明交通宣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各族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深化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这是记者10月9日从州文明办获悉的。

《方案》主要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轮回宣讲活动,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水平,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推进治理城市道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随意从车窗丢弃垃圾,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有效遏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以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促进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面向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运输企业、农村牧区群众、学校师生等受教群体开展交通安全轮回宣讲活动,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农牧区行政村、社会团体、人员集中的社区进行交通安全轮回宣讲。

重点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自治州“两客一危”以及货运运输企业为主,通报客、货运运输企业安全形势和典型事故案例,每季度对“两客一危”驾驶人及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轮回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从源头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每次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的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安全员不少于企业在职人数的95%。

针对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利用中小学校开学、放假两个重点时段,走进学校每学期定期开展两次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

州文明办将把交通安全宣传轮回宣讲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中,进行量化考核,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乡镇、社会等基层一线。各县市文明委也要将交通安全宣传轮回宣讲活动纳入本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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