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动车被盗现象,警方也一直在加大打击力度。在近日西乡塘警方破获的一起电动车被盗案件当中,有位车主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被盗的电动车,被警方找上门后,她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懂这是赃车。这样的说辞,能逃避处罚吗?

10月9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侦一大队的民警接到市民钟先生报案,说自己一部价值3200元的电动车被人给偷走了。

采访 失主 钟先生

锁了大锁停在楼下

因为那里是单位的房子

所以觉得还蛮安全的

也没想过被偷

接警后,民警根据钟先生电动车上装的地网装置寻找线索,最终在朝阳路口发现了被盗的电动车。原来钟先生的电动车被盗后,便被人低价转手卖了出去。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将购买赃车的女子叶某抓获。

采访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 黄晨阳

根据那名女子(叶某)的交代

她是10月4日在网上

跟一名(卖车)男子联系

当时她是以750元人民币的价格

购买了这台电动车

采访 涉事女子 叶某

就说这车你知道它是

没有合法手续的吗

当时他说有

但是他搞不见了

实际上这车他并没有

提供给你这些(证件)

但是你还是购买了对吗

警方表示,叶某购买的这辆被盗车市场价值在2600元左右,而叶某购买时远低于市场价,应该很容易分辨此车是被盗车辆,可叶某依然选择购买,帮助销赃,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是违法的。目前,叶某因购买被盗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还要把电动车归还给原主。

采访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 黄晨阳

提醒广大市民

在购买二手电动车时

务必要求原车主

提供电动车的发票

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复印件

并且应当与原车主

签订转让协议

有些便宜,的确是贪不得, 如果明知是赃物还要购买,那后果就跟就跟叶某一样,最终是难逃警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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