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宣权益】关于维权,轩轩有话说
又是一年“315”
关于权益日
小伙伴们知道多少呢?
轩轩科普小讲堂开课啦!
快随轩轩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我国有了备受关注、规模盛大的“315消费者权益日”。
正所谓大学是一个“小社会”,大学生活中也有许多需要维权知识的地方,从网络诈骗再到现实生活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可谓是生活中处处有“套路”。
生活中我们发现,部分同学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应该如何采取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干脆忍气吞声,曾经的天之骄子,似乎在一夜之间沦为了“弱势群体”。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包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但是小伙伴们莫慌张
如果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我们可以拨打315投诉热线进行咨询:12315
或者在院内遭遇侵权事件时
我们可以向我们各部门反映以得到帮助
具体如下:
信息部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学术部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办公室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新媒体部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知权维权,是当今大学生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素质,因为我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在为净化消费市场贡献自己的力量!擦亮眼睛,不轻信各类诈骗,敢于曝光无良商家,希望每一位小伙伴都能掌握本堂课的要点,并做一个机智聪明的消费者哦!
文案:李俣瑾
编辑:郑卉萍
审核:廖滟菁
责编:杨娟、刘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