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禁养大型犬

和烈性犬品种的通告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养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品种的通告》,现将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品种公布如下:

一、大型犬标准

体高(身高)超过60厘米(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且体长超过100厘米(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的犬只。

二、烈性犬品种

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意大利卡斯罗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杜宾犬、莱州红、狼青、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灵缇、秋田犬、苏俄牧羊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比特犬、罗威纳、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阿根廷杜高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马士提夫犬、大髯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俄罗斯高加索犬、纽芬兰犬、其他獒犬,以及含有上述犬血统的杂交犬。

三、有关要求

如有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居民,请于10月15日前将犬只自行处理,否则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莒县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办公室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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