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俊嵩受县人民法院邀请,依法列席该院2018年第1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起涉恶案件。审委会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继权主持,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向阳、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冯慧列席会议。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俊嵩

监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继权

会上,谢俊嵩检察长全面听取了县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汇报,并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以及是否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谢俊嵩指出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持续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推向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谢俊嵩认为

应邀列席审委会会议,既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遇,也是一个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践过程。通过统一双方在法律理解及适用上的意见,有利于构建司法改革框架下诉讼参与主体活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大格局,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和审判工作精细化水平,更有利于促进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共同推进。

谢俊嵩强调

长期以来,法检两院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在提升办案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观点是相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同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在审委会结束前,朱继权院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谢俊嵩检察长又一次列席审委会,对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和促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对此,审判机关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切实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快速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常态化开展。各位审委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坚定不移地执行好、遵守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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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慧、李垚

编辑|邓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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