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

大到国家制度,

小到生老病死,

宪法其实就在你我身边。

“我与宪法”

全民摄影大赛火热进行中

10月25日

即将截稿

也许,你会觉得题材受限?其实,作品内容只要紧扣宪法及法治主题,以“七五”普法以来(2016年以来)我市宪法法治宣传、执法司法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为主要题材,客观真实地记录身边人、身边事,都是我们征集的内容。

小编给大家推荐几个适合拍照的地方

长安法治文化公园

长安法治文化公园(长安公园内),集爱国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以及观赏、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由 “普法小广场”、“法治专栏”、“法视窗”、“法典雕塑”、“馨竹法语”、“清风水榭”、“法渡迷津”、“长廊律韵”、“法印流芳”、“尚法亭”、“法治灯旗”、“法治立方体”、“法治长安球”、“古代法律十二形式”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篆刻”等15个法治文化景观点组成。以大量的法治元素、详实的法治史料,展现该镇普法依法治理轨迹。

@邓明森 摄

莞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近日,重新升级改造后的莞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东莞人民公园内)悄然揭开面纱,成为市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又一场所,也为我市“一镇街一法治风景”建设增添了新的景观。据了解,莞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要分为“莞邑律韵”“拂风晓法”“动静有法”“平安家园”“宪法广场”“与法同行”六个区域。

@李荆菊 摄

大朗镇宪法主题公园

宪法主题公园是大朗镇首个建成的宪法主题体验式公园,位于大朗镇大朗社区内,在大朗公园的基础上改造而成。公园内设有宪法石刻、宪法花草牌、法治长廊等景观、法治格言、法治故事、法治名人等,内容丰富、意趣深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让市民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宪法知识的熏陶和感染。

黄江镇法治小公园

黄江镇法治小公园位于黄江人民公园内围绕读书岛1公里的亲水湖畔,围绕法治主题,融入法治元素,分成法治驿站、法治人物雕像、法治石书、问法亭、法治文化景观、法治文化书吧、法治文化漫画墙七个区域。

塘厦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塘厦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位于石潭埔江源路南面,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是塘厦镇建设“一镇街一法治风景”的法治文化风景线,通过丰富的法治元素、法治景观、法治文化设施等形式,精心布局,成功打造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

详情可参考征稿启事

稿

“我与宪法”全民摄影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及省、市的相关要求,拟在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由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普法办、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共同举办2018年“我与宪法”全民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东莞市司法局

东莞市普法办

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

承办: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二、大赛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征集内容

作品内容要紧扣宪法及法治主题,以“七五”普法以来(2016年以来)我市宪法法治宣传、执法司法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为主要题材,客观真实地记录身边人、身边事,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以正面宣传为主,既能充分体现宪法法律的实践和法治东莞建设的内容,又能展现摄影的艺术魅力。

(1)作品须符合主题,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大小需2M以上,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最多12张,组照可经过软件适当排版)。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摄影作品可做裁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四、征集时间

投稿期限:2018年8月1日—10月25日

五、评选方式

参赛作品需体现公民与宪法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与宪法之间发生的故事情景。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由东莞报业传媒集团组织司法局、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进行专业评审。人气奖将则通过网络(微信)投票方式产生。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5000元/名及证书

二等奖:3名 3000元/名及证书

三等奖:5名 1500元/名及证书

优秀奖:50名 200元/名及证书

人气奖: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500元 、第四名300元、第五名100元)

投票奖: 随机抽取参与投票人员12名,每人100元

七、投稿方式

来稿作品需为电子文件,统一发送至主办方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以#我与宪法#“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为格式压缩为文件包

八、其他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2)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为确保大赛公正、公平,人气奖严禁刷票。一经发现投票异常,将对异常票数采取“双倍减票”措施,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声明的权利。

若有疑问,可咨询94477673(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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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影像莞、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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