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每日邮报》上看到一则有点伤感又很酷的新闻。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68岁的Dan Laramie,从小患有糖尿病,并有多种并发症,血压、心脏和肾脏都不堪重负。

医生告诉他,他已经时日无多了,如果继续治疗,他得截肢,如果不截肢,他死得更快,更痛苦。

Laramie放弃治疗,申请了医学协助死亡,即安乐死

离开之前,一群老友聚在一起,给他办了个「送别趴体」。Laramie手拿雪茄,任性地举起酒杯,向全世界告别,脸上没有一丝悲伤。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一个视频,台湾前著名体育主播傅达仁在家人的陪伴之下,到瑞士安乐死。

他饮下药剂,在儿子的怀里安然离世。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在死亡这件事上,他们选择了“作弊”,换取体面和尊严。

安乐死,大概是这世上我们最不忍苛责的作弊方式。

如果活着,最终成了灾难和痛苦,那么死亡,何尝不是逃离的捷径?

到底有多痛,才会逼得一个人以死相抗?

医学上把人体能感受到的疼痛等级划分出了12个级别:

1.不经意间如蚊虫叮咬般的痛。2.忽然间注意到的疼痛,如打麻药时的痛。3.非常微弱的痛,像被笔尖扎到一样。4.被手掌打过一样的痛。5.较轻级别的痛,像是脚磕在床边的痛。6.中度级别的痛,像是肠胃炎和拉肚子时候的痛。7.较为强烈的痛,像是被人用力挥棒球棍打的痛8.剧烈的疼痛,如女性的痛经时候的痛。9.非常强烈的痛,如颈肩腰腿痛、神经痛。10.比较严重的痛,如手指被割断时候的痛。11.最为剧烈的痛,如阑尾炎和内脏痛。12.难以忍受的痛,如母亲分娩时额疼痛。

女人生产时能忍受第12级的疼痛,是伟大而令人敬佩的。可你知道吗?分娩的疼痛终会有结束的时候,而癌症晚期的疼痛,是绵绵无绝期。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只要你还有意识在,它就一点一点啃蚀着病人的躯体和意志。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有位晚期舌癌伴随淋巴结转移的患者是这样描述的:

当化疗药随着血液一滴一滴输进身体的时候,慢慢地从口腔粘膜开始到食道,胃,小肠,大肠还有肛门这些地方的粘膜全部破裂。这是什么感觉呢?比如你吃进去一粒米,从放进嘴巴里那一刻起,这粒米在身体里哪个器官,哪里就痛不欲生。

身体上的痛苦,往往折磨着人的精神:后悔过去,担忧现在,看不到未来。

于我们而言,不能见死不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寻死,又或者是,我们不舍亲人离开,就算只是躺在床上的一具躯壳,也比永远消失要好。

我们习惯于想尽办法留住生命,即使他已痛不欲生,这样做满足了我们的精神需求,守住了道德标杆,但它的代价巨大。

中国的安乐死第一人,叫夏素文

1986年,她因肝病晚期饱受病痛折磨。儿子王明成不忍心看着母亲受罪,请求主治大夫蒲连升为母亲实施安乐死。

安乐死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但是蒲连升经不住王明成的哀求,于1986年6月29日给夏素文注射了“冬眠灵”,夏素文死亡。

之后王明成和蒲连升被控“故意谋杀”,被逮捕并被判刑。在此期间,安乐死这个话题引起了各界关注。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1988年,著名医学专家代表严仁英在七届人大会议上提出有关安乐死议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与其让一些绝症病人痛苦地受折磨,还不如让他们合法地安宁地结束他们的生命。

虽然关于安乐死的议案一再有人提出,却一直未曾得到回应。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因“冬眠灵”非夏素文主要死因而宣告王明成和蒲连升无罪。可是同样的悲剧在王明成身上重演了,他没有母亲那么幸运。

2000年底,王明成被查出患了胃癌,胃被切除了3/4。2002年他癌症复发,并已转移到肝脏。病痛使王明成瘦骨嶙峋,体重下降到不过40公斤。

王明成于2003年2月4日向医院提出要求安乐死,并承诺无偿捐献自己的角膜、肾脏等器官。医院有“前车之鉴”,断然拒绝了他。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6月21日,王明成一家留下最后的合影

2003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王明成在痛苦中停止了呼吸。

王明成的去世曾在网络上掀起一股热议,大部分人对“安乐死”表示支持:

我想那些反对安乐死的人,如果有机会看到自己的朋友亲人那种痛苦的惨状,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就会理解安乐死的意义了。也就会理解为什么要实施安死了。

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变迁,思想的飞跃,越来越多的人能接受安乐死。有一项关于安乐死的网络调查显示,有80%以上的人赞同安乐死,认为这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表现,应该合法化。

遗憾的是,安乐死的合法化在中国迟迟未实现。夏素文和王明成母子的悲剧仍在上演。

2017年6月15日晚,江苏女子万芳(化名)被小货车司机徐永年开车撞倒,反复碾压两次,两天后身亡。

2018年4月20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者丈夫王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徐永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2018年4月20日,宣判当日上午。

为啥要判死者家属?

因为这是一起“雇友自杀”案,王伟也参与其中。

死者万芳早年被确诊宫颈癌,后来复发并多处转移,每天承受剧烈疼痛,生活不能自理。

她想自杀摆脱痛若,于2017年5月底饮下一整瓶农药,却自杀未遂。绝望之中,她与丈夫商量,找邻居徐永年帮忙,三人策划了一场“车祸”。

结果令人唏嘘。一人苦命,两人糊涂,两个家庭遭殃。

或许对于死者而言,她真的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至少在中国,没有。

安乐死是否有背人伦?这个讨论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现在没有结论,恐怕100年后也不会有。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我们是一个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根深蒂固的国家。救人性命,不仅是大夫的职业天性,更是一种人性。而安乐死这种“助人死亡”的操作,是伦理所不容的。

除了伦理上的不容,安乐死在中国有更复杂的隐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发布的数据,中国70岁以上老年人自杀率达到了51.5例/10万人,这意味着,每年有超过4万70岁的老人选择自己结束生命,如今这个数字只会更多。

其中,农村老人是自杀的主要人群,他们自杀主要有三大原因:

生存困难(没有养老金,子女不孝或无力照顾)疾病缠身(残疾、瘫痪、慢性病)情感孤独(无人陪伴)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假如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那么提出申请的,必定有大量生活贫苦的老人,而中国的老人往往被子女牵制,比如本来不想死,但是感受到后辈们催促或暗示,只能牺牲自己。

安乐死,听起来很简单,但操作起来困难重重。

很多时候,死亡不是一个人的事,关系着整个家庭和一群人。到底人有没有权利去剥夺自身的生命?这个问题面临法律、情感、人性、伦理等层面交错的困局,复杂得我们难以想象。

所以到现在为止,世界上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屈指可数。

雇友自杀:我不是一心求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着

一面是拼死的争取,一面是倔强的悍卫。

当旁观者的时候,我们是非分明,总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但如果你的亲人身患绝症,痛不欲生,你会支持他安乐死吗?

讨论一下,留言给波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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