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公务员群体是被社会关注、媒体聚焦的敏感群体,一举一动都在社会和媒体监督之下,可谓动辄得咎、压力山大。但是,公务员作为一个职业,其健康状况、职业诉求、职业权力等等内容却又被选择性地遗忘了。有很多社会学家研究产业工人、环卫工、出租车司机等等职业群体,基层公务员却少有人问津。

1.基层公务员的健康状况被遗忘了

基层公务员被赋予近乎“铁人”的体质。他们的身体经常性被过度使用,加班是常态,特别是领导钟爱加班的单位,“领导不关灯,干部不敢走”是真实的写照。

个别发展欲望强烈的地区,地方主官热衷于大干快上各种重点项目,拆迁动员、签约谈判、招商引资、后期管理等等工作,都动用大量的公务员,并把“5+2”“白加黑”的非常规工作状态,通过会议、文件、宣传等形式给予“合法化”“合理化”了。

有些重点项目还立下“军令状”,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一线干部要被追责,对应领导要被约谈,导致干部在加班之外还面临严重的心理压力,常常喘不过气来。

上级督查督导频繁,以问题为导向并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奔命,加班加点成为无可奈何的选择。

超常规、超限使用干部,导致很多基层干部身心健康情况堪忧,除了日益高发的癌症等病例,焦虑、抑郁等亚健康心理状态也呈现多发态势。

2.基层公务员的其他社会角色被遗忘了

公务员作为社会服务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作为依法行政的公职人员角色,作为服务普通群众的公仆角色,被以各种形式固定化了。

但是,公务员作为父母的儿女、子女的父母、配偶的爱人等等家庭角色,以及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等等其他社会角色,却被忽视了。

一味鼓励和褒奖“公而忘私”“无私奉献”,甚至把因为工作放弃家庭义务——比如照顾病重父母家人、陪伴配偶子女等等行为,作为先进典型,大肆宣传,号召学习。

公务员被期望成为“六亲不认”的道德完人,被打造成为“滴水不进”的廉洁完人,但是他们的真实收入,并不足以让他们的家庭过上稍稍体面的生活。

3.基层公务员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被遗忘了

普通劳动者受到《劳动法》等法律的保护,他们的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等等权利被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并在被侵害时能够得到保障和伸张。

公务员表面上有《公务员法》对于权利的规定,理应得到保障。

但是在基层的实践中,领导的意志、地方的文件都能随时、随意剥夺普通公务员的某项权利,比如某法院领导可以取消周六休假美其名“延时服务”,某地方政府可以宣布让全部公职人员放弃周末和休假六个月,之后也没有补休的安排。

法定工资之外的其他福利,因为缺乏顶层的细化规定,领导普遍不愿意为普通公务员“涉险”争取,个别单位连干部生病住院都没有慰问。

职业培训和成长,以及延伸的团队建设、文化建设活动也基本被取消了。大多数公务员没有职业培训机会,没有成长动力和契机,“温水煮青蛙”日益普遍,最后连离开这个职业的谋生能力都快丧失了。

4.基层公务员作为公民的尊严被遗忘了

基层公务员是与群众接触最密切、最频繁的群体。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本应代表法律的权威、公平、公正,现在却越来越经常被当做普通商品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由“客户”进行评价、评星。

比如群众到审批服务窗口办事,因为没有带齐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被退件,本来只是一个依法依规的行政许可行为,干部却可能被群众效能投诉,影响个人考核分数和结果。

配图:公务员

比如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行动,上级会回访当事人,被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做出不满意的评价,并进而影响执法人员的考核结果。

这类行政行为,本应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程序,不能随意创新,负责执行的公务员只要依法办事,就应该被首肯,而不是像银行柜台人员、快递员一样,求当事人给好评。

如果一味求好评、缺乏科学评价,被迫弯下腰不只公务员本人,还有法律!

一些因为压力过大、心理疾病等原因自杀的公务员,被捕风捉影的媒体“二度伤害”;每年数以百计在一线牺牲的公安干警等公务员,被媒体和舆论选择性忽视。

5. 基层公务员作为公民的表达权被遗忘了

基层组织和政府过度解读上级文件,片面强调领导权威,有时候接近“官威”。

导致基层政府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大搞形式主义、破坏环境搞发展等不当行为,在普遍沉默的保护下得以顺利推进。

没有公务员敢于站出来发表理性言论,只能盲目地跟随、参与,有时候会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

民主生活会等极少数被允许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场合,也是一团和气,不触及要害,导致一些基层政府的发展导向和吏治生态出现问题,在“一言堂”“泛政绩思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公务员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表达,更加不被允许,即使以自然人、社会人身份发表纯粹个人的看法,也面临很高的风险,组织和单位的保护和容错更是基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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