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起,丽水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停止门诊静脉注射抗菌药物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推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全面停止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通知》,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作出新的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市二级医疗机构除儿科外,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是一类对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具有杀灭或抑制作用的药物,滥用抗生素导致的“超级细菌”已成为公共健康挑战之一。

2016年6月,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二院等四家三级医院已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17年10月,市妇幼保健院也全面实施。至此,市本级5家公立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和诊疗团队。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和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加强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鼓励制订相关感染性疾病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指南。

现如今,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要求急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使用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剂(除儿科)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得在门诊使用。如门诊诊疗后确定需要输液后,患者则可转到急诊或办理住院。

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是我市抗菌药物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降低了门诊患者静脉给药存在风险,同时对抗菌药物合理和规范使用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切实进一步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文/记者 林坤伟  通讯员 林超

值班编辑/杨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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