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头条】花21800余元查询他人隐私信息?结果......

2018年9月25日18时许,张家港市公安局乘航派出所接到季某报警称:自己在家中手机上网找到一个可以查个人隐私的微信,为了查他人信息,商讨查询价钱后季某用微信扫码给对方转账2000元,后与对方QQ联系,再次使用微信扫码分别转账3800元、1000元尾款,后对方又以保证金、担保金为由要其给对方微信转账15000元。

201810310时许对方无法联系,发现被骗,总计损失21800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侵犯隐私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警方提示

1.无论电话、短信、QQ聊天、微信对话中都绝不提及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号码等信息,以免被诈骗分子利用。

2.任何要求自己打款、汇钱的行为都得长心眼,警方建议如需打款可至线下银行柜台办理,如心中有疑惑,可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咨询。

3.银行、支付宝等发来的“短信验证码”是极其隐秘的隐私信息,且通常几分钟之后即自动过期,所以不要向任何人和机构透露该信息。

4.手机不显号码,别接。目前,除极少数特殊部门还拥有“无显示号码”电话之外,任何政府、企业、银行、运营商等机构均没有“无显示号码”的电话,所以今后再见到“无显示号码”来电,直接挂断就好。当下,因为170、171号段的手机号是虚拟运营商经营的,使用成本较低,被不法犯罪分子利用的几率较大。事主收到这些号段发送的短信链接千万不点击,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张家港市乘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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