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今年以来,贵州瓮安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铁腕整治,重拳出击,全面开展清理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行动。

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保证书》

为达到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及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为强化组织领导,瓮安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清理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领导小组并构建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人员,凝聚全院合力推进该项工作纵深发展。

此外,该院除了各部门自查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对全院进行了普查,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保证书》。同时,该院还以图解、动漫、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QQ等平台发送给全体干警学习,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全体干警时刻警醒,珍惜自己的岗位和荣誉,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从而增强司法公信力,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和清理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工作,铸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孟锦雄)【编审:石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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