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近清宫剧的火爆,诸如《延禧攻略》、《甄嬛传》等,关于清朝的话题也逐渐多了起来。于是我就看到许多人在问,为什么同样都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同样在入关之初推行过残酷的镇压汉人政策,同样汉人被贬为整个社会的最底层(元朝的四等人制度大家都知道,实际上清朝八旗制度中,汉军旗是旗人制度中最低一档),甚至清朝还有文字狱和“剃发易服”,但为什么作为中国历史上军事力量最强大,疆域最广阔的元朝仅仅存在了一百年不到,远远比不过仅仅十万人不到的女真族所创立的清朝呢?

虽然大家都知道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勇猛,是他一手打造了整个蒙古帝国的版图和基石,一路征服中亚和东欧,并于公元1206年建立大蒙古国。但是元朝的起始却不是从他这里开始算的,而是他的孙子忽必烈在1271年12月18号于当时的中都(次年改为大都,即北京)将国号由“大蒙古国”改为“大元”,才被算成是蒙古族正式入主中原,成为元朝的开始。

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清朝的开始我们一般认为是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金”为“大清”算起的。而这个时候清朝的八旗大军还没进入关内的,要直到8年后,顺治帝真正坐上紫禁城的龙椅,实际上才能正式算起。不过这些都是小细节,并不需要太过于拘泥了。废话少说,我们现在就正式进入话题:

第一:儒化的失败

不管怎么说,中原王朝归根结底还是以汉文化为主,以儒学为根基的一个古老国度。历史也早就证明了,这块地只能被同化,不能被征服。所以当外族入主中原的时候,儒化有多深,往往就能稳定多久。可恰恰在这点上,元王朝无疑是非常失败的。

早在后金还没有成为大清,尚在关外攻城略地的时候,清太祖努尔哈赤就一直重用汉人,并听从汉儒的建议对所辖区域进行统治,所以早在顺治帝入关以后,清朝就确定了以汉人治汉人的国策,这对政权起始的稳定非常重要。但是我们反观元朝这边,虽然当时朝廷中有着不少的儒臣,也有像刘秉忠这样的顶级汉族大臣,可其汉人却根本得不到被重用。比如说在忽必烈时期,就诞生了以色目人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官员,他们主张掠夺南方的地主才充实国库;而以许衡为首的汉人儒臣则主张以减税节流的方式来保障国库,而忽必烈则选择了前者,这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元初期间各地汉族起义不断,远比清初更加猛烈和顽抗。

中国内蒙古-2015 年 8 月 10 日︰ 忽必烈雕像在世外桃源网站 (世界文化遗产)。在正蓝旗

所以我们想起清朝的汉族大臣,前期有洪承畴、范文程、中期有年羹尧、张延玉、刘墉。连嘉庆的老师也是汉人朱珪,后期的满清四大中兴名臣更全是汉人。而说的到元朝的汉族大臣,除了刘秉忠、史天泽、贺惟一以外,你很难再想到耳熟能详的人物。

第二:内部争斗的严重

皇室内部的稳定对于政权来说,不管是谁都是最至关重要的因素。北齐高家,东晋司马家,后梁朱家都可以说是因为皇室内斗而导致灭亡,。而我们纵观清朝,除了一个多尔衮曾经摄政以外,完美的政权更迭方式以及八旗制度,使得清皇室远比前代任何一个中原王朝都更加稳固,但是元朝就没这么乐观了。

早前蒙古大汗蒙哥于1259年暴毙的时候,他的两个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就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争帝战争,虽然忽必烈最终获胜,然而在这种政权更迭方式让原本就崇尚武力的蒙古皇室清楚,谁的刀子快谁就可以当皇帝,最终几乎贯穿了整个元朝的统治期。

比如这边忽必烈刚死,太子真金也早死,却又没有立“皇长孙”,于是元朝皇室又开始了太子真金大儿子甘麻剌和第三只铁穆耳之间的夺嫡战争,最终铁穆耳上位,是元成宗。

前面说到,虽然元初时期儒学并不是非常受重视,但到了元朝第四位皇帝元仁宗、第五位元英宗的时候,元朝的统治者也开始了以儒治国的方针,毕竟他们又不是傻子,肯定知道用汉人治汉人才是最好的。按理来说这个时候如果元朝就此深入儒化,也许就不会这么短命。结果这却受到了蒙古贵族保守势力的反对。1323年,元英宗和宰相拜住在去避暑的路上,被人刺杀身亡,史称“南坡之变"。

这一下权力的不正常更迭,就使得元朝皇室又开始乱了。首先是也孙铁木尔率兵南下,除去判乱的大臣,登基为元泰帝。1328年,元泰帝死后其子元顺帝在上都继位,同时知枢密院事燕铁木尔在发动“大都政变”,抢先一步扶持图帖睦尔在大都上位,为元文宗;他的亲哥哥和世梀也在和林宣布上位,为元明宗。这下就乱套了,一个大元三个皇帝?

那还不简单,死两个不就可以了。首先是元顺帝和元文宗的两都之战,结果元顺帝干不过,一个月后兵败被杀,连庙号也没有。那元顺帝可以杀,元明宗和元文宗可是亲兄弟两,怎么办?其实也好办,元文宗一面迎元明宗南下,一面叫心腹半路就把亲哥哥给毒死了。

这种宫斗剧情,简直连电视剧都想不出好嘛,没想到居然在元朝真实发生了,不灭亡才怪。

第三:没有成形的法典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作为鼎鼎大名的元朝,怎么讲也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统一王朝之一,居然连一套完备的法典都没有。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元朝没有法律,早在元朝建立不久,元政府就多次修律,可惜并没有完成。而一般的刑事就是把历年所颁降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然后作为“通例”公布,就成为新的参考律法。

但问题就这样出现了,由于并没有完备的法典,所以地方官员在判案的时候极其依据自身喜好。我们常说元朝的“四等人”政策,比如蒙古最高,色目人第二,北方汉人第三,南方汉人第四等,实际上元朝根本没有颁布过这种等级划分的政令,但却由于没有完备的法典,在实际刑事诉讼中,地方官员,特别是掌印的蒙古人,自然就会偏袒蒙古人。

久而久之,汉人的怨言就越来越大了,直至发生无可挽回的农民起义。一个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王朝,一个中国历史上疆域最为辽阔的帝国,谁都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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