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两项征求意见稿,这两项意见稿对于执业药师考试制度进行几项重要调整,具体需要等到具体政策公布后就可知晓。

1、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消工作年限限制。

《意见稿》原文: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药学类、中药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一年; (二)具有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二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消对工作年限的要求,大专学历及相关专业学历缩短报考工作年限,对于刚毕业的药学工作者来说再也不用苦等多年,能尽早学有所用。中专学历即将退出执业药师报考大潮,整体行业素质将从根本上得到提升,但此制度正式推行前,中专学历考生还是有“上车”机会的。

2、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可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

《意见稿》原文: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说明:明确规定除本专业外,只有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可以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考试,此举还是为从专业性角度对执业药师队伍的把关,国家对执业药师这个岗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3、执业药师考试周期延长为四年。

《意见稿》原文: 第五条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说明:考试周期拉长,势必考试难度会增加,执业药师证书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4、执业药师证书注册有效期延长为五年。

《意见稿》原文: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者,除须符合第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按规定修满继续教育学分。 说明:行业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执业药师证书注册频次也相应降低,证书持有人少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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