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山开斗气车致5人死亡案!审判结果无期改有期!

       三年前一场重大肇事车祸曾震惊房山 :2015年7月因开车斗气,21岁的李某和42岁的宋某在房山区京周路互相追逐,车辆失控撞向路边一公交车站,将四人当场撞死,另一人送医后死亡。

       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年。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审理后,李某因赔偿获得死者家属谅解,二审改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李某有期徒刑15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过程回顾:

房山区京周路城关街道顾册村北,李某驾驶车辆突然从最左侧车道向右变更至相邻车道,与在该车道内行驶的宋某相撞,两车发生接触后失控撞向路边公交车站,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司机宋某和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3D还原惨烈撞击

救援现场:

▲救援人员处理现场视频

李某和宋某都是北京市人,李某中专毕业后没有工作,宋某则在一家公司上班。

李某说他当天凌晨4点半起床,因为要和女友一起去城里参加上午8点的大专考试,而自己刚拿下车本,为保险早早就出了门。

途中,突然一白色小轿车超车。李某说,自己感觉那辆车故意压车,于是他就开始斗气。在一个弯路再次加速从左侧超车时,不知怎么就失控冲向路边的公交车站。撞完车后他很害怕,就走了。半路上给家人打电话,家人劝其自首,在自首的路上,被交警拦下。

宋某则表示,当天他下班后准备开车去看母亲,李某从后面超车,“到了一个路口,李某要挤进来,我让了对方一下,没想到对方过去后还压车。”宋某说,俩人开起斗气车。

后来他突然觉得一道白光划过去,他下意识踩刹车、打方向,怎么停的不知道,只发现脸上都是血,挡风玻璃也碎了,见有伤者就立刻打电话报警。

宋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于案发当日被带至公安机关。宋某称,自己1995年就考取了驾照,连剐蹭都没有过,看到那么多伤者他很内疚。自己虽然是工薪阶层,但会尽全力补偿。

五名死者中,地铁辅警李洋死者中最年轻的只有24岁,事发前才与相恋2年的女友完婚不到两个月。家里还张贴着红色的“囍”。

环卫工齐大姐,距离下班只有10分钟。

60多岁史家老太,3岁多的外孙女无人照顾。

唯一没有当场死亡的51岁贾先生,后被120送往房山区中医院。

       在法院审理期间,李某和宋某的家人分别交纳了10万元和20万元。宋某的家人分别与几名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一共赔偿了130万元,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积极赔偿 获得家属谅解

       庭审中,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表示,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宋某对事故的发生,主观方面是过失而不是故意,二人在事故之前开斗气车的实物证据不足,宋某没有开斗气车追逐竞驶的主观故意。辩护人的意见均未被法官采纳。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在行人、车辆较多的路段,相互超车、斗车行驶长达十余分钟,且在两车发生碰撞前严重超速行驶,主观上均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持放任心态,二人的行为致5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明显超过危险驾驶罪的范畴,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还认为,在碰撞发生时,李某超速且违规强行超车并线,是致使二人追逐竞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其作用明显大于宋某。

       据此,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年。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审理后,李某因赔偿获得死者家属谅解,二审改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李某有期徒刑15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