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近日,寮步交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莞樟路寮步医院路段发现一“鬼车”,被吓了一跳,差点发生车祸!收到情况后,寮步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精干警力进行调查。经核实,粤s2xx83宝骏牌小车确实存在违法嫌疑,于是责令车主陈某到寮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网友在微博发布称被吓了一跳。

车后挡突然一张大白脸,看起来确实惊悚。

10月18日上午,车主陈某主动来到寮步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原来,车主陈某为了追求“扮酷”、“新颖”,专门在网上网购了“鬼影”贴纸,并粘贴在车后窗,自以为十分“威水”,殊不知既影响了道路上他人的安全驾驶,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执勤民警在现场检查时,车主陈某已经提前撕去了“鬼影”贴纸,但是该车车辆年审已于今年8月份到期,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勤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查扣,并将作进一步处罚。

车主已自行将贴纸撕掉。

蜀黍一查,这车子8月份已到期年审,现在已过期近两个月。

交通安全知多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3款:“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请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尽快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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