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燃油含硫量全国展开抽检,船老大必转!
昨天上午
桐庐海事人员
在窄溪海事码头
对2艘货船进行了燃油含硫量抽检
按照抽检程序
海事人员从每条船提取了3罐燃油样品
签封确认后
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
杭州地方海事已经开始对
运输船舶的燃油质量进行定期抽检
到2020年
船舶进入杭州辖区
将全部使用硫含量符合标准规定的燃油或其他清洁能源
一起来看看
抽检哪些项目
关于船舶燃油
在船舶航行的过程中,为了降低船舶的营运成本,一些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为发动机的动力燃料。
这些油品相比普通柴油,含硫量更高,排放到空气中的硫氧化物和颗粒物,会对大气造成较大污染。同时,使用这种燃油也会给船舶发动机造成危害,严重时危及船舶航行安全。
检查哪些项目?
文书检查
轮机日志:核查船舶加油时间、地点、加注量等信息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并与油类记录簿、燃油供受单证等核对是否一致;岸电使用时间、地点。
燃油供受单证:核查是否持有燃油供受单证,单证记录的燃油是否符合要求。
油类记录簿(如适用):核查加油记录及燃油单证保存情况,重点核查低硫燃油加油记录及燃油供受单证保存情况。
船舶检验证书(如适用):《内河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是否保存在船上并在有效期内。
燃油抽检
取样:从供油管系中或者燃油柜(舱)中提取,至少3份,每份样品量不少于400m1。1份送检、1份海事管理机构留存、1份船舶留存。取样后,执法人员将样品交由燃油检测单位检测。
检测报告:样品含硫量
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燃油的船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 船舶燃油加注情况未如实记载法定文书或未按要求保存法定文书
➢ 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燃油等行为
➢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的
➢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船舶和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
➢ 船舶在港从事燃料供受未按规定报告
➢ 船舶未取得合法有效或未随船携带防污证书、文书
处罚措施
➢ 警示教育
➢ 纠正违规行为
➢ 滞留
➢ 船员违法记分
➢ 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 船上要按规定配备相关证书、文书
➢ 加油后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抽检
➢ 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保证燃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