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罪 “老赖”获刑一年

严厉打击拒执罪

建阳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罪 “老赖”获刑一年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原来, 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黄某浦以投资为名先后向汤某玉借款四百万元,但是黄某浦没有按时偿还欠款。汤某玉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浦并没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汤某玉便申请强制执行。建阳法院依法立案执行,于当日向黄某浦发出执行通知书,黄某浦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2014年6月12日,建阳法院决定对黄某浦拘留15日,但此后黄某浦仍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

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黄某浦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黄某浦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阳法院判处黄某浦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建阳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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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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