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以及书被朋友推荐无数遍,大家统一推荐的理由就是:好看,经典。若真的让他们说出个是非所以然来,他们又欲言而止。

但总有一个点,书粉和影粉总要争论一番,到底是书好看还是电影好看…我一直不太明白这个争论的点在哪里,书无非就是给大家更多的想象空间,文字它一直是矛盾的,有时读来无边际,但有时也有局限性,可电影完全就是一个有局限性的物体,文字较电影形象更多想象空间,而这空间即是一种距离,它比电影形象更多一些隐蔽部分,也更多一些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地方——象外之象有着更深的美的奥秘。所以,各有各的长短处,无需去争论这毫无意义的东西,况且电影拍得很是成功。

《肖申克的救赎》写于1982年,是美国著名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这是一部迥异于作者其它作品风格和主题的“另类”之作。说它另类,是因为它不再靠惊悚征服读者,而是通过对人性的深情解读和严肃思考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带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狱长、狱警和囚犯们所构成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谬、混乱的。安迪是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关进监狱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几任典狱长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但他们却在那里颐指气使,教化训导着无罪的安迪。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小说的背景是上个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的政治腐败已经到了无可救药胡乱抓人”,甚至波及到了监狱。故事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监狱长的自私,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监狱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

这里面的故事我到不觉得惊奇,我惊奇的是作者巧妙地的写作手法,作者强悍的表达了一个囚犯在看守极其严密的监狱里,是如何利用一只小凿子,花20年时间挖地道逃出去的。

电影中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主人公安迪外,还有老布鲁克,他出去后亲人基本都不在了,所有希望和情感在踏出监狱后就跟着葬送了,以至于后面他出去之后找不到归属感,上吊好像是他唯一的宿命。还有安迪的监狱好友(瑞德),他第一次第二次都抱着想要出去的心态一次次心灰意冷后,这种希望也跟着消亡了。可他没有想到最后一次竟真的出去了,可出去后,他也无法习惯外面的生活,监狱里面养成的习惯(统一时候的大小便,统一时候的就寝)都让他感到不安,可能安迪很了解他吧,带他远离了“那个”纷扰的世界,去向了“自由”。

“人,要么忙着生,要么忙着死”总要做点什么的。

深以为然。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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