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老赖”对抗法院执行工作的形式出现了新的情况。以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拒接电话等“冷暴力”抗法的行为,越来越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

案例

2011年6月3日,经法院判决,黄某某应偿还借款7.6万元,而判决书生效后,黄某某并没有履行义务,为此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办理开始,承办法官对黄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仔细调查,但既无银行存款、也无车,仅有的一处房屋也无法处置,且经其所在的居委会证实,黄某某长期外出,在家里没有财产。法院电话联系黄某某,黄某某一直不接电话,后来干脆停机换了号码,人找不到、财产也无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冷暴力”取代暴力成为执行难点

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推出的全国“老赖排行榜”,“老赖”遍布全国各地,全国有7名自然人失信超50次,最多的一人失信次数达79次,2家法人失信超百次。自然人失信时间最长达24年,法人失信时间最长近20年。

为治理“老赖”顽症,各地法院频频祭出“绝招”、“狠招”,但“老赖”的失信、抗法等行为,一直是个难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