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的生活日渐富裕,很多朋友都喜欢养个宠物小猫或者小狗,而一些老年人则喜欢养只小鸟, 在闲暇的时候带着自己的宠物在小区的公共绿地里面溜溜弯,散散步。而长沙山水誉峰小区,却有一位大爷喜欢养蜜蜂,并且一养就是30多箱蜜蜂,给小区的居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据养蜂的老人曾老先生说,他是四年前随儿子来到这个小区居住的; 他自己是德阳人原来一直在老家靠养蜂卖蜂蜜生活。有一次在下楼闲逛的时候,他发现了小区里面有一片很大的公共区域里面绿草如茵,植被茂密。老人看到这可乐坏了,这不正是一块养蜂的好地方吗?

曾老先生一共在这块地方放置了30个蜂箱,最少也有几十万只蜜蜂, 但是这些封箱都没有做保护措施随,随便一个人哪怕是个小孩儿也能随时打开。 自从曾大爷开始在这里养蜂以后,小区里面的居民再也没有人敢来这里散步遛弯。

而曾大爷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别人的利益,还自豪的说自己的蜜蜂一年能产400斤蜂蜜,一年售卖蜂蜜的钱够自己一个人的花销,他这属于自力更生。曾大爷在小区和小区外面还竖起了售卖蜂蜜的广告牌。

小区的居民则表示自从曾大爷开始养蜂,大家连窗户都不敢开了,因为小区里面已经发生了好几起蜜蜂伤人的事件。有位居民说在晾晒被子的时候,蜜蜂爬到的被子里面他没有发现,等晚上睡觉的时候,孩子被留在被子里面的蜜蜂给蛰伤。还有一位女业主说自己走路的时候被蜜蜂蛰到了脚趾头,结果脚趾肿得非常厉害走路都走不了。 类似的投诉小区的物业已经接到很多起。

小区物业包括街道也多次找曾大爷协商,结果他也执意不撤走自己的蜂箱,声称自己的蜜蜂又不随地拉屎拉尿,不影响卫生,还能调节生态平衡。物业说曾大爷占了大家的公共绿地养蜂不对,这位大爷的回答更绝,说我不把蜜蜂放在公共区域,难道放在自己家里?我家住的太高了。小编也是被曾大爷给出的理由给打败了,如此的强词夺理。

被逼无奈的居民还找来了消防队、民警、住建委、城管等,可是还是被曾大爷拒绝;还说如果谁被蜜蜂蛰伤就找他,他会负责;还说自己养的蜜蜂很好不会蛰人,还当场做了实验把密封放在了自己的脸上,证明蜜蜂不蛰人。

可是曾大爷养的蜜蜂确实已经给小区的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第一其他养的蜜蜂已经给好几位居民造成了伤害,虽然伤的都不是很重 但是大家现在确实都很害怕。第二曾大爷用于养蜂的地方,是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使用权是小区的全体居民,现在因为他在这里养蜂导致大家都不敢到这会绿地来散步,属于私人霸占 公共资源。

在曾大爷看来浑身是宝的蜜蜂,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对人造成不小的伤害;蜜蜂蜇伤通常只会导致伤口疼痛,瘙痒和肿胀,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意识丧失。

原来咱们只听说在小区里,养鸡养鸭种菜就已经很惊讶了,但是这种侵占小区公共用地养殖蜜蜂的奇葩行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蜜蜂具有攻击性,蜇伤业主已成事实,真要把人蜇出个好歹来这位曾先生又能负多大的责任呢?

各位朋友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你有遇到过这样的奇葩经历吗?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区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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