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出车祸五人受伤 保险公司拒赔 只因五人是家属关系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吴敏 北京报道

的哥宋成(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驾驶出租车出车祸后,保险公司会因为自己载的是家属而拒赔。

在和保险公司及监管机构多方交涉之后,也仍然没有回旋的余地。

不过其代理律师李滨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还在等行政诉讼的结果,若认定保险公司违规自然就赔了,若是没认定,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因运载的是家属遭拒赔

事情还要回到2017年7月19日,当天宋成载着妻子儿子一家三口人去肇州县岳母家串门。直到晚上九点半才驾车返回大庆,车内当时五人,分别为驾驶员宋成、宋成妻子郑新(化名)、宋成儿子宋轩(化名),宋成岳母刘云(化名)、宋成妻妹郑丽(化名)。

在车辆行驶途中,由于天黑视线不好,导致车辆驶入路边的沟内,造成车辆受损、车上人员五人受伤。

宋成右侧胳膊骨折,头部外伤,面部裂伤;郑新左腿股骨干骨折;刘云伤情较重,有生命危险,16根肋骨骨折,肺部扎伤等;郑丽多处软组织挫伤;宋轩膝盖骨骨裂。

因为宋成所承包的出租车属于大庆七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农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投保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一年,保险金额为每座40万元。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指派相关人员到事故发生地和医院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阳光农险表示,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较大,初步估损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了解到驾驶员与各位伤者的关系为亲属关系,并没有形成道路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机动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六条的规定,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以上述伤者是亲属,不是购票乘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乘客,未持有客票乘车为由不予赔偿。

阳光农险表示:“我们取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询问笔录,并对询问过程全程录音,保留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宋成显然无法接受拒赔结果,便多次与阳光农险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希望能够获得赔偿,还为此聘请了律师。

宋成的代理律师李滨告诉本报记者:“这个拒赔的理由很荒唐,因为出租车的运行方式是到站才交钱、打票,而亲属之间完全可以不售票,但他(保险公司)以这个理由拒赔了。”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承运人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但是其适用范围是客运经营者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而不包括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也并未对出租汽车的投保保险的险种等情况进行强制性规定。由此导致了实践中很多出租车只有最基本的交强险,而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承运人责任保险对于出租车来说,就属于自愿购买的范围,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协商一致购买。对于其中的保险条款应当经过充分协商一致确定。

不过,张文平强调,在实践中,对于保险条款,基本上都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不可更改的格式条款,且由于篇幅较长、字体较小,很少有投保人会认真阅读理解。由此就要求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尽到合理的提醒和说明义务。本案中,保险公司对于免除自己保险责任的约定内容,是否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该免除责任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保险人已经采取适当的方式,比如:加大、加粗字体,或者将该条款单列说明。则可以据此主张免除保险责任。

质疑违规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李滨还向本报记者表示,阳光农险还存在违规销售保险的行为。

李滨向本报记者解释称,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这个险种原本是对应于由客运站始发的长途客运大巴车辆,由客运站销售客票,旅客持客票上车的形式设计的险种。而宋成的车辆是出租车。出租车的交易习惯是乘客先上车,运抵目的地后在按照具体里程计价收费对于普通小客车,包括出租车正常对应的险种应该是机动车辆保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俗称“座位险”。但座位险的保费高、保额低,而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则保费低、保额高,阳光农险为了“揽客”将适用于大巴车的险种卖给了出租车公司。

李滨认为,阳光农险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投保人是出租车公司,应该是不懂这么专业的问题。出租车公司只知道便宜就行,车都承包给司机了。”李滨还表示,目前,黑龙江省多家保险公司用承运人责任险在违规替代车上人员责任险,严重违反条款和费率的监管规定,完全脱离了报行合一。”

为此,李滨将阳光农险的违规行为举报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保监局,要求对阳光农险大庆支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公司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不过,黑龙江保监局表示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不予受理。还表示阳光农险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正当竞争、无理拒赔事项不属实。

张文平向本报记者表示,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属于自愿投保的险种,某一保险公司采取何种保险承保,属于投保人与保险人自行协商的问题。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采取低价承保、限制性排他方式承保等方法承揽保险业务,则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李滨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还在等行政诉讼的结果,若认定阳光农违规自然就赔了,若是没认定,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民事赔偿案件我们一点也不担心,一是阳光农的拒赔理由很荒唐,不成立,二是阳光农拒赔后又同意理赔并以保险公司为委托人对受伤乘客应该赔偿的法定项目进行了司法鉴定;三是诚实信用是保险合同主体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禁止反言是诚实信用的衍生原则,保险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否定。我们目前诉讼的意义在于希望得到监管机关的行政保护,在于纠正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理拒赔行为,在于防止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因此种收费与风险不匹配行为导致其偿付能力下降或不足的状况出现。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农险成立于2005年1月,是我国唯一一家相互制农险公司。目前,公司开办的险种有: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等在内的种植业保险,奶牛、能繁母猪等在内的养殖业保险,以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其它涉农保险等主险产品100余个。公司目前在黑龙江和广东省设有200多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1500余人,年保费总收入超30亿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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