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盤後,小米發佈了2019年Q2及H1(上半年)業績公告。報告顯示,小米2019年H1營收957億,同比增長20.2%。毛利潤率由2018年同期的12.5%增至13%。調整後淨利潤57.2億,同比增長49.8%。

市場視小米爲硬件公司

2019年Q1,小米三大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爲:手機590億、IoT與生活消費產品269億、互聯網服務89億。其中手機銷售收入佔營收的比值從2015年的80.4%降至2019年H1的61.6%。

2019年1月11日,小米宣佈“手機+AIoT”雙引擎戰略。2019年Q2,小米智能手機、Io T生活消費產品銷售收入合計爲469.7億,佔總營收的90.4%。

小米是一家硬件公司,還是互聯網公司?

雷軍的回答是:“小米不是單純的硬件公司,而是創新驅動的互聯網公司。具體而言,小米是一家以手機、智能硬件和 IoT 平臺爲核心的互聯網公司。”

2019年H1,小米經調整淨利潤爲57.2億人民幣,年化淨利潤114億人民幣,摺合127億港元。小米最新市值爲2019年預期淨利潤17.8倍,而騰訊的動態市盈率爲32.4倍,估值水平相差近一倍。

可見,資本市場更趨向於認爲小米是一家硬件公司,而且是“單純的硬件公司”,畢竟硬件銷售在營收中佔比在90%左右。

小米不單純

小米不是單純的硬件公司,原因有二:

1)毛利潤結構

鑑於互聯網服務對毛利潤的貢獻,小米不是“賣硬件,順道賺互聯網服務的錢”,而是“賣硬件的重要目的是賺互聯網服務的錢”。

小米智能手機業務毛利潤峯值出現在2017年Q3,達30億,毛利潤率11.7%。整個2018年,手機業務毛利潤率都低於7%,2019年Q1更是跌至3.2%。2019年Q2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智能手機業務毛利潤率回升到8%,季度毛利潤達25.7億。

最近6個季度,IoT與生活消費產品毛利潤率都在10%以上。2019年Q1,毛利潤14億,一度超過智能手機,毛利潤率上升到11.7%。2019年Q2,毛利潤17億,毛利潤率11.2%。

小米IoT業務毛利潤已經可以與手機業務分庭抗禮,而互聯網服務毛利潤率是硬件銷售無法望其項背的。

2018年Q3,小米互聯網服務毛利潤率創紀錄地達到32億,毛利潤率68.4%。2019年Q2,毛利潤率回落到65.6%,毛利潤30億,比賣手機多賺10個億。

最近四個季度,互聯網服務毛利潤總額達116.9億,智能手機、IoT業務分別爲71億、57.8億。

最後看一下小米三大業務的毛利潤貢獻率:2019年Q1,互聯網服務貢獻了毛利潤率的58%,IoT與生活消費品貢獻了27%,智能手機只貢獻了17%;2019年Q2,智能手機貢獻率翻倍,達到35%,但互聯網服務貢獻率還是要高6個百分點,達41%。

辦公司爲的是賺錢。賺什麼錢、以什麼方式,決定了公司的屬性。四成以上毛利潤來自互聯網服務的小米,說它是“單純的硬件公司”,顯然不合理。

許多人已經意識到智能手機的銷售是小米最重要的獲客手段。每賣一部手機就爲互聯網服務獲得一位用戶。

2019年Q1,拼多多營收45.45億,市場費用48.89億,獲客成本爲營收的107.6%。2019年Q2,小米智能手機銷售在賺取20億毛利潤的同時,讓互聯網服務賺到30億。然而鉅虧的拼多多市值達300億美元,摺合2353億港元,比小米的2260億港元還要高。

2)IoT業務的本質是電商

智能手機銷售不僅爲小米的互聯網業務獲客,同時也是IoT產品銷售的主要渠道。

衆所周知,進入蘋果零售渠道的商品需經MFi認證(Made for iPhone/Pod/iPad)在產品設計、產品質量、產品兼容方面達標。蘋果的意圖是確保第三方商品的品位、品質、調性與蘋果自家產品一致。蘋果此項業務的屬性是零售,而不是硬件銷售。

2017年11月,小米宣佈開放小米IoT開發者平臺,其前身是爲“生態鏈公司”提供整套技術服務。開放Io T平臺意味着沒有拿小米投資的硬件公司也能把產品放到小米渠道銷售。

小米IoT業務大約有1500個品類,大到智能電視、空調、洗衣機,小到鬧鐘、移動電源、電動牙刷。

與蘋果一樣,小米IoT業務的本質也是零售,只是具有品類少、深度定製的特徵。京東曾經靠自營業務保障商品質量和服務體驗,爲自己贏得生存和發展空間。小米IoT業務比京東更深一步,不僅自營、還要訂製、對關鍵供應商還要參股。

從所有權、品牌、服務等多個維度考量平臺與商品的關係,按遠近親疏依次爲天貓淘寶、京東自營、蘋果淺定製、小米深度定製。

小米還嘗試性在開設線下門店銷售IoT商品,有蘋果、蘇寧“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意味。

既然智能手機用戶是IoT產品銷售的主要目標人羣。IoT銷售收入與智能手機銷售收入的比值,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後者對前者的推動作用。2017年Q4~2018年Q3,這個比例一直在31%~36%間的“箱體”中波動。2018年Q4向上突破到60%。2019年Q1、Q2,這個比例分別爲44%和47%。

除了深度定製,小米IoT與其它電商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同:賣出一件商品綁定一位客戶。交付是客戶與小米關係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天貓、京東和蘋果後續服務主要是退/換貨、開發票、賣了換錢。小米IoT業務的部分品類(不是全部)是“帶鉤兒”的,一頭鉤住小米,另一頭鉤住消費者,讓小米物聯網方面的探索有了種子用戶。比如手環、智能音箱、電子秤等等。

IoT與生活消費產品有上千個品類,情況很複雜,從可穿戴設備到“小愛同學”,各種玩法都在嘗試,各種臆想中的需求都可能被證僞、也可能被證實。

電商估值水平爲什麼比硬件公司高?因爲後者受技術、產品設計能力、供應鏈組織能力的束縛,難以出現爆發式、跨越式發展。而且,硬件公司或多或少會依賴渠道,需要讓利給渠道。強勢如蘋果、茅臺都不例外。

小米IoT業務更像電商,增加品類的難度遠比硬件公司容易。蘋果每年就發幾款產品,小米渠道在手、模式跑通暢後,每年發上千款產品不成問題。

2017年,雷軍又成立了“米家有品”(現更名爲小米有品),目前有上萬SKU。小米IoT成爲有品在貨商品的子集,佔比約20%,其餘80%來自非小米生態企業。

智能電視是另一個入口級產品

小米智能手機是互聯網服務(包括電商)的獲客手段或者說“入口”,而智能電視將是另一個入口。

2018年,小米智能電視出貨840萬臺,較2017年增長225.5%。

2019年H1,出貨530萬臺,居中國大陸市場第一及全球前五位。預計8月29日,小米將發佈一款70寸巨屏智能電視。

作爲互聯網服務的入口,智能電視與手機有兩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個人使用與家庭使用兩類場景通喫。後一種是所有智能手機廠商及互聯網公司夢寐以求、求之不得的。

二是更換頻率低,兩年換一次手機的人,五年未必會換電視機,意味着每賣出一臺智能電機就可以在長達五年的時間內影響一個家庭的生活和娛樂

現在智能電視玩家還處在跑馬圈地階段,當務之急是多賣機子、多“佔領”家庭。日後可以期待的玩法數不勝數。比如男主人看球時吼一嗓子:給我來瓶啤酒……

儘管華爲殺入智能電視領域,但華爲纔是真廠的硬件公司,互聯網服務(包括電商)遠非強項。而雷軍一直有電商情結,並創辦了卓越網。2004年,雷軍以7500萬美元價格將卓越網賣給亞馬遜,在當年算一筆鉅款。未來藉助智能手機和智能電視,雷軍有可能重圓自己的“電商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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