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中国古代的卖官最早始于秦始皇。《史记》中说,公元前243年,蝗灾大疫,秦始皇下令,每交纳1000石粟,可以授予爵位一级。但不是所有官职都可以买到,像“三公”这样的高级别爵位是不出售的。

皇帝卖官现象之后一直都有,但仅是偶尔为之。汉代买官卖官达到新的高峰,市场也更为成熟。汉武帝时,连年征战、穷奢极欲,导致国库空虚,为了弥补用度,汉武帝允许买官和犯法者以钱赎罪。买官已不再收粮食,直接收钱。

汉代卖官达到高峰,没钱可以先打借条,等赚了钱再连本带息还 !

公元前123年,朝廷开卖武功爵,但仅买到第八级的“乐卿”,爵位没有什么实权,仅是一个名称,买者较少。为了更好地充实国库,朝廷试着给买武功爵的人授以“实权”。价格从第一级17万铜钱,每级多加2万铜钱。虽然价钱高,但人们买官还是很积极的。

历史上堪称“顽主”的汉灵帝更将买官卖官市场化。他开办了一个官吏交易所,明码标价,公开卖官,而且花样百出,想买官却又没钱者甚至可以“打白条”上任。汉代有名的张释之、段颎等人,也都是先交足了买官的钱,才登上公位的。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于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想做官的人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只好望洋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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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登基后,努力扭正前朝以来买官卖官的弊端,卖官现象看似减少,私底下却越来越严重。唐昭宗时的韦贻范拜相,靠封官许愿的手段捞钱,货未出手,先收订金,其部下刘延美为从他手中买官借了巨额高利贷。可没等到兑现,韦贻范的母亲病死,依制丁忧三年,免职回家守丧。那些买官者纷纷吵上门来,要求退还买官钱。韦贻范无奈,守丧仅一月,便迫不及待要求提前恢复相位,好给那些买官债主封官晋爵。

安史之乱爆发后,买官卖官又由皇家主管。唐肃宗即位后,起用李光弼、郭子仪为统帅,并求得回给的援军,合力对抗安史集团。但因“军用匾竭,常赋莫充”,于是于江淮、蜀汉地区诏权率贷及卖官爵,“以补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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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朝,官职已成为一种商品,买官卖官也有了新的名称—捐纳。当时规定,除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优伶等不得捐官外,其他人只要有钱,不管是偷、抢还是合伙凑的银子,也不管是市井无赖还是地痞流氓,只要有钱,便可一手交钱一手交官,而且货真价实。嘉庆年间就出现了比较滑稽的买官事件—和尚花钱买官当市长,嘉庆知道后十分恼火,遂将和尚发配到边疆。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更是公开卖官,捐纳成为朝廷及地方军饷的重要来源。但迫于舆论压力,清政府从事买官卖官的行为收敛了许多。虽然在买官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价码却高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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