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郑州讯 河南省荥阳市贾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早在2015年就已开工建设,2017年底已经基本完工。但是2018年3月12日该项目才开始招标,正是这次招标公告的公示,揭开了该项目违规违法建设的冰山一角。

(上图为即将竣工的荥阳市贾峪镇污水处理厂)

据荥阳市贾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人为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经费来源为乡自筹;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却是另行通知。

截止目前,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中标公告,然而贾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机房及均质池、办公楼等相关工程已经基本上完工,厂区内、外管网也已铺设完毕。

据了解,贾峪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贾峪镇洞林寺村,占地面积18.62亩,一期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在荥阳市发改委立项,2017年12月取得荥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批复(荥环审〔2017〕326号)。

当地群众反映:贾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过亿元,早在2015年就已经开工建设,在违法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内部发生矛盾并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书显示该项目未批先建。

2015年10月12日,郭然停借用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并以其名义作为承包人与作为发包人的河南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一份,主要内容为:“一、工程名称:贾峪镇污水处理厂;……四、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以内所有土建、安装等工程;5、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6年11月13日;……七、合同价款:约陆千万元……”。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垫资投资。

2016年12月19日,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红。2017年3月20日,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量移交清单一份,主要内容为:“贾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因河南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问题无法履行与贾峪镇人民政府所签署的合同及协议,经政府协调,现由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前期所完成的工程量予以确认,在污水厂施工完成后,经政府制定的审计单位评估后,十日之内一次性付于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如逾期不予支付,按月息3%支付……”,

荥阳市人民法院经调查认定: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相应建筑资质,且荥阳市贾峪镇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

对此,荥阳市贾峪镇政府一李姓负领导对上亿资金的工程为何能未批先建时坦承:污水处理厂项目确实是2015年开工建设,现在已经基本竣工,是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属于荥阳市的重大工程,上级要求加急、加紧、加班。该项目由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垫资修建。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显示: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王洪沟村15号附2号,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环境评估咨询;环境工程设计;承揽环境工程。2017年企业年报显示该公司实缴出资额0万元。

一个投资上亿资金的重大工程由刚刚成立不足两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的郑州欣百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垫资?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项目的设计中标公告发布于2018年的2月13日上午9:3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九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先建设后招标,对荥阳市这一即将竣工的重大项目,让我们共同关注该项目的建设、监理中标单位的产生及竣工验收单位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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