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反思违法付出的代价。可驾驶员孙某以身试法,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无视法律尊严,二次饮酒驾车又被查获。

10月15日10时许,随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随州季梁大道执勤时,对一辆车牌为鄂S976**汽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孙某却准备弃车逃跑,民警立即上前截获,对孙某进行仔细盘查!经吹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当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司机称没带身上,但是有照片,然后淡定地拿出了手机......点开一张“孙某强”的身份证,“病了一场,瘦了...”民警询问车主是谁,其称车子是自己的。经核实,驾驶员实为孙某祥,其驾驶证因酒驾已被吊销,企图用其弟弟身份蒙混过关,此次属二次酒驾。最终,孙某被合并处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12天。

友情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而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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