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误区:

观看二战史料片、影视剧,不乏特战队员这样的镜头:特殊境况,为了迷惑敌人,穿敌军装,而把自己的军装以各种方式秘藏携带而不是丢弃。开战之前,换上自己的军装。对于此举动,以前的理解仅仅是担心被队友误伤。

上述理解片面。穿己方军装表明自己身份的目的,不仅告知己方,同时也告知敌方。这样做才体现出公平。如此是国际法所要求的,否则,就是违反国际法。

下面的案例故事就是围绕这样的细节而展开的。

(奥托·斯科尔兹内)

嫌疑人简介:

奥托·斯科尔兹内,希特勒党卫军特种部队头目。 欧洲“第一恶汉”是他知名代表绰号。脸上有年轻时留下的刀疤,看起来令人印象深刻。二战期间策划实施了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行动。

奥托·斯科尔兹内指挥最著名的行动是救出被囚禁的墨索里尼。

另一次成功的作战则是在突出部战役(守卫莱茵河)之前,奥托·斯科尔兹内手下的部队扮成美军,破坏道路桥梁,成功让美军感到相当困扰,甚至连盟军指挥官艾森豪都被迫留在自己的司令部中,避免被德军特种部队奇袭刺杀。

审判过程:

1947年8月18日,已在战俘营中度过了2年时光的斯科尔兹内与其他10名党卫军战犯一起被带到达豪接受审判。

美军军事法庭对斯科尔兹内的指控主要有两点:

1、指使第150装甲旅的士兵伪装成美军,使用美军的旗帜、徽章和制服,混入盟军队伍中制造混乱,这违反了国际法中关于“在实际交战中,交战双方必须明确身份”的原则;

(网络配图)

2、企图谋杀艾森豪威尔。

斯科尔兹内的辩护律师罗伯特·达斯多则强调,第150旅的士兵们只是在夜幕中前往目标的过程中身穿美军制服,而一旦被发现,他们立即脱掉美国军服,恢复德军装扮。

而关于在实际战斗中使用敌方制服方面,当时的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明确。

达斯多认为,国际法中并没有明确禁止使用敌方军服,而只是强调“禁止不恰当地使用”,

(身穿作战迷彩装的斯科尔兹内)

因此,相关规则应理解为:“士兵在偷偷潜入敌方侦察或为保护自身不受伤害时,可以穿着敌方军服,但在实际交战时,必须穿戴与敌人有明显区别的服装或徽章。”

负责审判的美陆军上校罗森福尔德却不赞同达斯多的辩护理由,认为其士兵在被敌人发现后,在向对方开枪前脱下伪装的行为毫无意义,因为对方已经被欺骗,在战斗中已处于不公平的弱势。

但达斯多辩护说,盟军在战争中也会采用这种方式执行一些任务,并且请到了英国空军传奇性的特种部队指挥官福雷斯特·托马斯中校作证,证实他们为营救被德军关押的战友,也曾让部下带着武器、身穿德军制服、用伪造的德军证件到德军监狱里活动,并承认,若暴露身份或感到有危险,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以假乱真的充气坦克)

托马斯的证词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斯科尔兹内的这项控罪撤销。

对他的第2项控罪也因证据不足而撤销。

举一反三:

如果是“孤胆英雄”穿着敌方军装深入虎穴与敌人展开激战,如此“英雄壮举”是违反国际法的吆。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总之,开火之前,为了公平、公正,要公开——穿上己方的军装、亮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要隐蔽好自己,自己的身影千万不能够够出现在敌人枪口的瞄准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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