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三家花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被严惩

日前,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对渭南市蒲城县三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蒲城县椿兴花炮有限公司存在厂区成品库严重超药量,入库成品未粘贴流向登记条码,入库成品数量未录入流向登记系统数据库等问题。蒲城宝莲花炮有限公司存在工房储存严重超药量,成品库内一半以上成品外包装无流向登记条码,未将入库实际数据录入流向登记系统数据库等问题。蒲城县永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多个中转库严重超药量,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员工、管理人员没有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调整后未及时公告并告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成品库内储存假冒其他生产厂名、商标的违法行为。

省安全监管局依法依规对蒲城椿兴花炮有限公司 予以行政处罚6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3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对蒲城县宝莲花炮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6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3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对蒲城县永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3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对该公司成品库储存假冒其他生产厂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有监管职权的部门查处。 (西安晚报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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