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静海传销案宣判:三人因非法拘禁致两人死亡获刑 | 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卢通 实习生 吕烨馨)今天(7月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天津静海传销案中死者辛珂、陈小蒙死亡案件于6月27日在静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正彦、王新发、王莉萍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10至11年不等。

  一审判决书中检方指控,2016年5月13日,被害人辛珂被骗至静海区静海镇曹官庄村一处由被告人赵正彦管理的传销窝点内,由王莉萍等人看管。5月15日辛珂身体出现不适,被告人王莉萍等人未将其及时送救治,5月16日辛珂被送至静海区医院,医生诊断为院前死亡。

  2016年9月30日,被害人陈小蒙被骗至静海区静海镇老桥头一处由被告人赵正彦管理的传销窝点内,寝室长王新发安排陈某龙(另案处理)、王莉萍等人对其进行看管。10月4日,陈小蒙与传销组织成员一同外出回寝,途经静海区良王庄乡白杨树村洱河时,跳入河内。10月9日,群众报警,民警在洱河内发现陈小蒙尸体。

  被告人赵正彦、王莉萍、王新发分别于2017年9月16日、10月18日、10月22日被民警控制。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正彦、王新发、王莉萍伙同他人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本案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被害人辛珂身患糖尿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被害人陈小蒙在跳水逃离传销组织过程中溺水死亡,二被害人的死亡均与被非法拘禁有直接因果关系,该情形属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具有加重处罚情节。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正彦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王新发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莉萍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记者从陈小蒙父亲陈兰凯处获悉,被害人陈小蒙1993年出生,甘肃省人,男性,事发前系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辛珂为女性。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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