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第一,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新时代社会治理必须走出传统的“国家—社会”的对立管制思维误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统筹社会各种资源支持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推动形成矛盾自我化解机制,发挥最大限度的社会治理效益,从而实现社会治理共识统一、行动协同、结果共享的社会化治理。

第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以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法”并不仅仅指国家法律,还包括党内法规、行业自律规范、组织自治规范等大量“软法”规则。

第三,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必然是器物技术层面的现代化、智能化。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不仅要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工具运用到社会治理中,还要善于将互联网新理念、新思维融入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等社会治理具体过程中。

第四,推进社会治理专业化。一方面,要推进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专业化,丰富并提高风险预警防范、突发事件应对、矛盾调解处理、利益疏导调整等多种治理方式方法及其专业化能力。另一方面,要培养社会治理的专业人才队伍,要善于针对社会矛盾进行调查研究并能提出专业性建设意见,要引导社会用法律途径、通过合法方式解决各类纠纷等,为社会治理专业化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金成波,原文载于《光明日报》2018年10月12日10版,本文有删节。

主播:李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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