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攀枝花男子杨某某

在成都被抓获归案

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先后使用本人和他人的身份证信息在攀枝花市某银行办理了8张信用卡,随后,其陆续透支资金供自己挥霍。截至2016年10月31日,杨某某累计透支且未偿还信用卡本金达56.224万元。

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

杨某某拒不偿还

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经发卡银行报案后,攀枝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初,该案经公安机关移送后,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为害怕受到刑罚处罚,经法院传唤,杨某某拒不到庭,并于2017年年初潜逃外地。

2017年6月29日,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杨某某,由公安机关将其例为网上追逃目标。

两年来,为了将杨某某缉捕归案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了追逃工作专班

多次对其家属做工作

敦促其投案自首

然而,杨某某不但拒不投案

反而决心一直潜逃

经侦支队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决定实行专案攻坚

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追逃工作专班民警分析研判数据信息2万余条,先后多次辗转云南、江西、广东等地,行程上万公里,追踪杨某某蛛丝马迹。通过大量工作,今年7月22日,潜逃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成功抓获归案。

经查

2017年至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潜逃的日子里,由于心怀被抓的恐惧,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和真实姓名,找不到稳定工作,没有稳定生活来源。为了糊口,他不得不寻找一些不需要身份证且日结工资的小餐馆做洗碗工、发传单、临时搬运工、捡垃圾等工作,四处流浪躲藏,甚至到菜市场捡拾商贩丢弃的烂水果、烂蔬菜充饥……曾多次在睡梦中梦见被警察抓住,惶惶不可终日。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闻加点料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1、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

据新《解释》中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说明:

● 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 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

●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刑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处罚规定如下:

◆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数额怎么计算,新《解释》也进行了统一。《解释》新增的第九条指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记者:李 刚

审核:高 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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