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教务处副处长张洪涛为新入职教师作了题为“教学管理相关制度”的专题报告。新聘任教师40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由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欧阳新年主持。

张洪涛处长的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帷幕。他的报告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商丘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二是商丘工学院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三是商丘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四是商丘工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五是商丘工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张处长主要通过解读相关五个文件予以说明。

在第一部分《商丘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院行〔2017〕302号)的文件解读中,张处长从两个方面予以阐述:一是课堂教学准备。每学期第10周安排下学期教师授课任务,并在放假前通知授课教师做好备课准备;二是授课计划。按照班级课表和教学进度表安排授课计划。

在第二部分《商丘工学院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院行〔2018〕53号)文件解读中。张处长将其总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检查制度。学校实施随机检查、集中检查和学年教学工作评估相结合的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即“一三一”教学检查制度;二是检查时间和内容。时间包括期初、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内容为教学方面某项工作或重点工作。

在第三部分《商丘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院行〔2018〕57号)文件解读中。张处长主要从第三章考试方式、第四章试卷命题、第五章试卷的印制与保密、第七章试卷评阅、成绩登录及试卷保存方面予以阐述。

针对第四部分《商丘工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院行〔2018〕54号)的文件。张处长从九个方面予以解读:一是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在规定时间上课;三是教师调停课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四是请假时间要求;五是请假类别及请假次数要求;六是调停课手续办理注意事项;七是调停课执行程序;八是不属于调停课的特殊情况;九是调停课的控制。

在第五部分《商丘工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行〔2012〕253号)文件解读中。张处长将其总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教学事故的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由重到轻,分为I类教学事故、II类教学事故和Ⅲ类教学事故;二是教学事故的处理。

(文/潘锐 图/冯晓艳 审核/王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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