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10月23日消息,最近,浙江嘉兴警方抓获了一名潜逃了10年的逃犯陈某。而他是因为挪用公款71万去夜场才直接花了这么多,而说起沉迷夜场的原因,陈某表示就“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2006年的时候,二十出头陈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进了嘉兴一家电子公司做销售。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要请客吃饭,还会去一些高级会所。这对刚刚进入社会的陈某来说,诱惑力太大了。有时候,一晚上就要消费几千甚至上万块,陈某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记者:喜欢这种场所什么呢?

嫌疑人陈某:就是那种高高在上这种感觉。

但是陈某当时一年的收入只有三万块,根本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不过在跑业务的时候,他都会收到提前支付的一些预付款,还都是现金。这就让陈某动起了歪脑筋,借着招待客户的名义,大大方方地用了这些钱。

嘉兴经开公安分局塘汇派出所民警刘利伟解释:“他就是泡酒吧,有的时候酒喝多了,甚至在酒吧里会说今天我包场所有的酒都我来买。甚至在酒吧里面一晚上消费三四万。”

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一共挪用了20多笔,共计71万元的货款,全部用于夜场消费。

不过,因为他一个生意都没谈成,提成也拿不到,所以这个钱一直补不上。

此事直到2008年公司查账的时候暴露了,当时家属赔了24万多,但是还有很多还不上,于是陈某就直接跑了。

据陈某的交代,他用了假身份跑到江苏,他送过快递,做过酒店领班,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不敢跟家里联系,听到警笛就浑身发抖。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年,直到最近被警方抓获归案。

虽然目前陈某已经还清了欠款,但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他将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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