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尔多斯:1男子冒充警察干坏事 被抓时还与女子在酒店相会

2018年5月份,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接到奥某报警称,自己被一名自称为某公安局的男子“王某”以找对象的名义骗取1500元后,“王某”删了自己的微信,消失的无影无踪。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王某”通过微信发给该女子的警察证和身份证均为伪造的假证,该男子真实姓名为康某,现年24岁,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是一名惯犯。事发后“王某”便消失了,几个月来,民警持续关注其动态,但一直未见其踪迹。

康某以“王某”的名义购买的假证件

近日,巡特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工作中突然发现康某出现在东仕戴斯酒店附近,民警随即前往将其成功抓获,康某对自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0年至今康某因嫖娼、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入狱,出狱后仍游手好闲。2018年5月,康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假身份证和假警察证,并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软件结识年轻女性,为赢得对方信任便告知对方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并向对方发送警察证图片。民警在聊天记录中发现,该男子反复用一句“好歹我也是警察叔叔,怎么能骗人”的语言以及假证件照片来俘获女子信任,进而向其借钱骗色。以同样的方式,康某同时骗了三名女子,更有意思的是,民警抓获康某时,其正与另外一名女子在酒店相会……

目前,康某已经被移交至东胜区刑警大队进一步审理。

刑法第279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东胜巡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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