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郭某甲邀约他人赌博,并雇郭某丙进行抽头,抽头比例为百分之十。当天赌博的五个小时内,参赌人员达30余人,郭某甲、郭某乙现场抽头渔利4.59万元左右,现场查获赌资8.92万元。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得知线索后,现场将郭某乙及参与赌博的30余人抓获。2月25日,郭某甲被抓获归案。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对郭某甲、郭某乙、郭某丙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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