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家长朋友:

您好!为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按时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由此可见,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古话说:“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如果您的孩子辍学,将无事可做,只能在家玩手机、电脑游戏或者与社会上闲杂人员混在一起,最终的结果是虚度光阴,一事无成,甚至走上邪路。现今,国家开展“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同时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义务教育是人生最基础的教育,事关孩子一生的幸福,“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每个家长的心愿,唯有送孩子读书,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为人父母。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为使你的孩子能够走出大山,摆脱贫困与愚昧,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以任何理由让子女辍学;也希望每一位家长一如既往的支持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子女九年义务教育。

读书改变命运,读书成就未来!人生路漫漫,错过学校生活将是孩子一生最大的遗憾!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此致

山阳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3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