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每个人每个行为的动机”,是“所有目标的目标”,是“最高级别的善意”,不同于别的事情,人们选择幸福只是单纯为了幸福。那么既然知道了幸福是人类生命的核心,人文学史上汗牛充栋的研究也就不显得奇怪:从薄伽梵歌到圣经,从斯多葛学派到蒙田,从托尔斯泰到藏传佛教,历史上充满智慧与灵性的杰作无穷尽地探索着哪里有幸福,什么是幸福,如何到达幸福。

近几十年,这个无尽的幸福之谜引起了心理学家的兴趣,他们用实证的方法探究了什么导致幸福,什么与幸福相联系,什么是幸福的结果。研究结果已经成为了积极心理学中非常精彩的一部分,并不断扩展着我们对幸福的理解。同样,知识的积累意味着我们可以更有底气的回答这个困扰了人们千年的问题。我想通过这篇文章阐述那些伴随着思考而起的疑问:幸福可能吗?我们有多少幸福?追求幸福是自私的吗?如何变得幸福?

什么是幸福

思考幸福的哲学家们一致认为定义术语是一大挑战。尽管定义繁杂,他们写作幸福时,依然多在两种视野中使用这一术语。第一种用法,类似于一种简单的理解,即幸福是一种心智的表达,这种用法指示出积极情绪和态度对一个人人生和生活各方面的好处。第二种用法,认为一种幸福或富足的生活就是对人有益的生活,这更多的是关于“做得好”而不是“觉得好”。

这两种不同的用法大致对应着两种幸福理论,即享乐论与实现论。享乐论将幸福构想为趋乐避痛,这里的愉悦与痛苦不仅与身体,更与心灵相关。享乐论被认为带有主观主义,因为他们把幸福建立在诸如情绪和自我评价这样的主观心境上。

实现论则强调好的生活的过程和积极心理功能的各个方面,这些都超越了积极情绪和评价。与享乐论相反,实现论没有假设对人们好的就一定是对人们有益的。相反,他们明晰了某些客观品质或心理状态,这些品质和状态是幸福所必须的(例如多彩的活动、自主、积极的人际关系),而这些又独立于自我的喜好。

享乐论与实现论的重叠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哲学的,也是经验的问题。我们很容易想象到一个人可以感受到主观的幸福,而不需要生活得多彩而富足。同样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富足、有意义、多彩的生活不一定伴随着高度的积极情绪。

因此,享乐论和实现论幸福观存在着明显的概念分歧,而且最值得向往的生活大概会要求所有部分都处在较高水平。这就是说,理所当然的是享乐论和实现论的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互相依存,而且这令人向往的存在方式不管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有相当大的重叠。至少,这是很多古代哲学家的立场。即使是伊壁鸠鲁,这一名字已经是享乐主义的近义词,也相信美德和愉悦是互相依存的,“活得愉悦而无需慎重、诚实、公正“是不可能的。

经验主义证实,尝试将享乐论与实现论幸福相区分具有挑战性,会造成前后矛盾的结果。这些前后矛盾还不是一小部分,因为观念的和实践的定义对于每一个概念都是多样的,尤其是实现论幸福。另一个困难则是这两个概念都在被主观地进行研究,而并没有一个独立的黄金标准比较这两种概念的优劣。

由于这些原因,一些学者认为,尽管有哲学渊源,享乐论和实现论的概念并不能很好地转化为科学的探究,若是将他们强行区分开,就可能会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就目前而言,从研究中得出的结论似乎是合理的:享乐论和实现论幸福是紧密相关的,即使它们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这种紧密联系呼应了许多古代哲学家的直觉,例如亚里士多德,对他来说,幸福就是做高尚的事,并为之感到善意。

如何概念化并衡量幸福

尽管单一的定义难以趋同,但若要科学地研究幸福,我们必须对幸福进行定义,使研究变得可操作化。引领幸福研究的心理学家通过提出“主观幸福感”的概念来应对这一挑战(英文为subjective well-being,以下简称SWB)。SWB指的是人们对自己生活的评价,包括情感因素和认知因素。这些要素包括生活满意度(对生活的全方位判断)、对重要生活领域的满意度(人际关系、工作、健康等的满意度)和高水平的积极情绪和低水平的消极情绪。

SWB强调幸福的主观性质,认为人类是自己幸福的最佳评判者。在这一点上,它类似于享乐主义理论,将幸福建立在一个人的主观状态中,并且不同于更为规范性的幸福的概念化,如里夫(Ryff)和辛格(Singer)构建的心理幸福理论和赖安(Ryan)和德西(Deci)的自我决定理论。这些方法,在实现论的传统中,更详细地说明了某些需求(如亲缘关系、自我接受、或生活中的意义和目的)对人类幸福的必要性。

当前心理学研究中对幸福的衡量绝大部分依赖于自我报告。这种在幸福问题上将权力赋予普通人的民主方式,可能会遭到苏格拉底等古典哲学家的反对,因为他们对大众的智慧缺乏信心。然而,自我报告理应是研究主观幸福感最合适的方法,因为主观幸福感的定义就要求人们对自己生活的评价更优先。

但这并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幸福自我报告与其他自我报告指标的局限性相同,比如易犯记忆偏差、受到情绪或环境影响,以及社会意愿的影响。尽管如此,研究表明这些影响远没有大到让自我报告无效的地步。事实上,有几项研究已经证明了自我报告幸福指数在告知研究中的信度和效度。但我们仍应尽可能地使用多种方法评估幸福(例如,他人报告、经验抽样、微笑行为法)。幸福是一种没有黄金标准的概念,但现有的方法尽管不完美,仍使我们可以足够充分地理解它。

幸福可能实现吗

幸福的实现是否可能显然取决于我们定义幸福的方式。如果我们把它想象成一个完美的、纯粹的、永久的状态,即消极性全部消失,积极性永续不断的状态,那这一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同时也是不现实和不健康的。当昔兰尼的赫格西亚(古希腊悲观主义哲学家),他又被称为Peisithanatos(死亡劝导者),在公元前三世纪宣称幸福是不可企及的,生命不值得去活,圣人也会选择死亡时,他可能就持有那样一种理想化的幸福观。

其他哲学家的悲观主义可能不像赫格西亚那么极端,但纵观历史,他们都认为幸福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少是小概率的,而这是由世界的本质和人类的本性所决定的。当然,我们应该记住,许多人对幸福的可能性所持的怀疑态度是在生活质量较低的社会中发展起来的,与现代社会相比,那时的人们普遍地感到不幸福。

抛开极端的和理想化的幸福,人们完全有可能体验到积极的情绪,并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无论如何,这就是全球调查的结果。迪纳(Diener)在一篇题为“大多数人都是幸福的”的文章中回顾了现有的证据,并得出结论:绝大多数人都处于幸福指数的正区间,包括那些有明显劣势的人,如四肢瘫痪者或低收入人群。

同样,在迪纳(Diener)的研究中,43个国家中有86%的平均幸福水平高于幸福指数的中点。现有的证据表明,平均而言,人类有轻度的积极情绪和幸福感的倾向。而为了验证这种倾向在演化上是可能的,它应该具有一些可调整的函数性质。研究结果强烈支持这一观点,即积极的情绪可以帮助人们获取智力、心理、社会和物质资源,从而增加适应性行为,如创造、计划、配偶和社交等的可能性。

我们对自己的幸福有多大的掌控

过去几十年的心理学发现驳斥了那种认为幸福是不可能实现的悲观看法。但幸福对谁来说是可能实现的呢?任何一个人下定决心去做就会变得快乐吗?我们有多少幸福取决于我们自己?早期的答案并不令人鼓舞:古代关于幸福的概念主要集中在运气上,即如果幸运的话,幸福被认为是上天或命运赐予人的东西。“幸福”这个词的词源,至少在印欧语系中,有着同样的理解。例如在英语中,幸福来自于古斯堪的那维亚语根hap,意思是运气或机会,而运气和幸福在德语中直到今天都是同一个,即Glück。

尽管机遇的作用无可辩驳,在许多哲学家的眼中,幸福仍然是可以成功追求的。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从亚里士多德到斯多葛学派,从道教到佛教,哲学和灵性传统都旨在改变人们的存在方式,使他们获得智慧和幸福。他们中的许多人主张“灵性锻炼”,比如从远处看自己然后反思自己的死亡,这与现代积极的心理干预似是相通。

哲学家认为对“幸福是什么”的洞察力是可以通过有意的活动来发展的,而这与目前对“幸福是一种技能”的理解也是一致的,并且与对幸福决定因素的研究是一致的。因此,一个人的幸福水平是由三个主要因素决定的:(1)基因决定的幸福度,(2)生活状况(如年龄、性别、教育、文化)(3)自我意愿的因素(如个人选择参与的活动和实践)。

在回顾了文献后,柳博米尔斯基(Lyubomirsky)和他的同事得出结论:在种种变量中,基因决定占据了50%,生活状况占10%,而有意的活动则占剩下的40%。最近的meta分析表明,遗传在幸福中的量可能会稍低,平均在32–41%。我们应该记住,对基因和情境因素影响的估计不是不变的,而是取决于所涉及的人群和情境因素。尽管如此,对幸福决定因素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尽管一些无法控制的因素限制了我们获得更大幸福的可能(例如,基因,不可改变的生活环境),我们仍然有很大的空间通过个人努力来提高我们的幸福水平。

在愉悦中寻找幸福

在日常英语中,我们用“享乐主义者”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在享乐中寻求满足的人,尤其是在感觉和肉体上。哲学上,享乐主义被更广泛地定义为:我们的幸福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感觉,因而只有积极的体验对我们有益。有很多反对享乐主义的论点,其中最著名的是诺齐克的“快乐机器”思想实验。

诺齐克设想了一种极其有效的大脑刺激机器,它可以让一个人体验到他们想要的任何愉快或合意的体验,但人体会一直漂浮在一个容器中,本人却对此没有意识。你会连入这台机器,在现实生活中选择它吗?如果愉悦的体验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么人们就会想和机器连在一起,然而,通常他们不会,这表明幸福比享乐更重要。追求愉悦是次优幸福策略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愉悦的本质是短暂的。

因此,对愉悦的追求可以很容易地转变成无穷无尽的起伏循环,伴随着愉悦的破裂,是一种幻灭感、剥夺感和更多的渴望。尤其是在佛教中,人们普遍认为,幸福不应该依赖于我们所有的经历都是令人愉悦的,而把愉悦放在首位会让我们陷入一种不健康、无益处的模式。

的确,对奖励刺激和“高潮”的持续追求是成瘾的标志,随之而来的会有严重的代价。这些观点与研究一致,即以愉悦为主要目的的追求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联系弱于以参与或意义为目的的追求。此外,在大量的成年人样本中,对幸福的参与和意义导向与教育和职业成就呈正相关,而愉悦导向则与此负相关,这突显了愉悦导向的潜在成本。

在金钱和消费中寻求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财富是幸福的必要成分。斯多葛学派则相反,他们认为物质财产和财富绝不是幸福所必需的。持中间观点的是伊壁鸠鲁派,他们坚持认为,尽管我们应该有足够的钱来保护我们免受伤害和痛苦,但金钱在一定程度之上就不能提供更大的幸福。

对收入和幸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支持了后一种观点,杰布(Jebb)、泰(Tay)、迪纳(Diener)和大石(Oishi)在全球范围内对170多万受访者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尽管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但更高的收入已不再有助于人们在9.5万美元收入时获得更高的生活评价,或在6万至7.5万美元时获得更高的情感幸福感。因此,我们可以说足够的钱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金钱对幸福感有益,对金钱过度的重视和渴求最终会产生有害的影响。那种把财产和所有物视为生活的中心和幸福的必须的唯物主义,一直与更低的幸福感相联系。如果对金钱的渴望是由追求权力、炫耀和克服自我怀疑等所推动的,就会对幸福产生非常坏的影响。这些发现与一些研究相吻合,这些研究表明,相对于内在目标(例如归属、个人成长、社区),对外在目标的强调(如财富、名望、有吸引力的形象)与较差的心理和生理幸福相关。

在欲望的满足中寻求幸福

欲望满足理论以最简单的形式认为,幸福在于满足人的欲望或喜好。欲望理论被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广泛接受,这一理论与人们通常想象的幸福相似,即是满足需求和欲望的自我,就像说“我很高兴,如果我能得到我想要的一切,并摆脱我不想要的一切”。

然而,期望世界满足我们所有的欲望是不现实的,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的幸福过多地依赖于欲望的满足,可能会让自己失望。我们甚至没有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并非我们渴望的一切都对我们的幸福有益——用圣特蕾莎的话来说,“眼泪在有答案的祈祷中,比在没有答案的祈祷中流的更多。”

此外,研究表明,幸福不一定是有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首先,正如前面提到的,人们的生活环境,包括婚姻状况、收入、或个人经历(例如童年的创伤,荣获了极高声誉的奖项),对人与人之间的幸福感差异影响是相当有限的。同样,当迪纳(Diener)和塞利格曼(Seligman)将“极度快乐”的学生(幸福分布中10%以上)与平均幸福水平的学生进行比较时,发现两者在客观上积极和消极的生活事件的数量没有差别。这些发现证实了古代智慧中最常遇到的一个观点,那就是与其说幸福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不如说是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以及所做出的反应。

在斯多葛派和佛教中,尤其存在一种强烈的观点:决定我们幸福的不是外在的原因,而是我们的精神状态。这些哲学强调,一旦我们改变看待世界的方式,持久的幸福就成为可能。我们的精神观念,比如我们所关注的以及我们如何解释我们所遭遇的,会对我们的幸福感产生重大影响,这种观点受到了研究的广泛支持。为了保持这种观念,许多积极的心理干预都是在训练人们更频繁地注意积极的事情,并以更积极的态度去解释事情。总而言之,有欲望追求目标没有什么错,但把我们的幸福与欲望的达成紧密联系在一起,相比于训练我们自己去热爱生活,是没有意义的。

结论

这一章的目的是让读者熟悉关于幸福的哲学以及科学的关键问题。依靠哲学家缜密的思考,加之使用科学的方法,我们能够为困扰人类上千年的问题提供一些初步的答案。当意识到关于幸福的讨论是无穷无尽的,并且将持续成百上千年,而所提供的答案将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愈加严谨和精确时,我们感到无比兴奋和感动。我们很幸运地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此时,对幸福的原因和条件的理解与日俱增,我们也要感谢所有的思想家和学者,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他们都提出了问题并作出了回答。

译文出处:

Kesebir,P. (2018). Scientific answers to the timeless philosophical question ofhappiness. In E. Diener, S. Oishi, & L. Tay (Eds.), Handbook of well-being.Salt LakeCity,2018:8-19. Retrieved from https://www.nobascholar.com/books/1

翻译 | 王宁柯

审校 | 郭   慧

编辑 | 马欣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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