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方新闻】该!索帐未果放把火,触犯刑法入囹圄

 有句话这么形容欠债的人

借钱的是时候是孙子

还钱的时候是大爷

这话可以反映出来讨债有多难了

但再难、再愤怒

也不能为了追债

置法律于不顾

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

赔了夫人又折兵

10月16日,泗阳县公安局南刘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乡新华村孟某某家房屋着火。接警后,南刘集派出所闻警而动,在灭火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屋内的电视、冰箱、空调、门窗等均有被人故意损坏情况,于是立即进行走访调查,刑警大队赶赴现场进行缜密侦查。

原来,这是一场因索帐未果而人为纵火案,孟某某的儿子欠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1000余元,赵某某多次讨要未果,遂怀恨在心。10月16日,赵某某见孟某某家没有人,一气之下踹门而入,用斧头将屋内空调、冰柜、电视、锅碗、门窗等的物品损坏,又将房内物品点燃,造成火灾烧毁模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并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碰到不诚信或恶意拖欠的行为时,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会被恶化升级,在此提醒欠债人讲诚信,若成为诚信缺失的“老赖”,你的工作、生活将处处受阻。

同时提醒债权人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若冲动采取违法手段,债权人往往会由主动变为被动,故债权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变味”维权,那样可能触犯法律,身陷囫囵。

供稿:南刘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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