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语言文字可以有两种极端的发展,一端是发展成为“诗”,另一端就是发展为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务求精密准确,以分明的条目來阻绝任何暧昧性。所以现在国际法、公约等通用的语文是法文,因为法文在辞类的界定上是全世界最严格的语言。而中国语文则是最不精确的、最模糊的,但它非常美,美常常是不准确,准确往往不美,所以不会有人说《六法全书》很美,却很多人认同《诗经》很美。

孔子本來就不喜欢法律,还记得《论语》里有一篇提到一个孩子的爸爸偷了羊,这个孩子理直气壮地去告了爸爸,孔子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连儿子都会告爸爸的社会,已经不是他所向往的。他重视的是什么?还是伦理和道德。可是儿子告爸爸是法律,而法律一直在做的就是语言文字的防范,防范到最后就没有多余的可能性,可以容纳人性里最迷人的东西以及孔子主张的仁义道德。

当我们以儒家为正统的文化主流时,语言必然会走向诗,而不是走向法律条文。因此,嵇康四十岁被拖上刑场,理由是“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无益于今,有败于俗。”其罪状读起來就像一首诗,像这样的罪状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甚至可能只有三个字:“莫须有”,这都是受传统中国法律不彰及语言不讲究的牵连。

一直以來,我觉得很矛盾,到底语言应该是像希腊语、像法语一样的精准,或者在潜意识里我其实是得到一种颠覆准确语言的快乐,因为我感觉到准确的语言本身是一种吊诡,我们用各种方法使语言愈來愈准确,当语言愈來愈准确,几乎是没有第二种模稜两可的含义时,语言就丧失了应有的弹性,语言作为一个传达意思、心事的工具,就会受到很大的局限。再者,写小说、文学作品,本來就在颠覆语言的各种可能性,你觉得“应该是这个样子”就偏不是“那个样子”。

有人会问,语言不是因为思想而生的吗?我们应该颠覆的是语言还是思想?语言一开始的确为了表达思想,你看小孩子牙牙学语时,他要表达自己的意思是那么的困难,这是先有内容才有语言的形式。

可是我们不要忘了,今天我们的语言已经流利到忘了背后有思想。我在公共场合看到有人叽哩呱啦地说话,嘴巴一直动,我相信他的语言背后可以没有思想。

有时候我很害怕自己会变成那样,沦为一种语言的惯性,尤其是站在讲台上教书时,特别恐惧语言的模式化。就像参加丧礼的时候,司仪朗诵奠文,我永远只听得懂前面民国几年几月几日及最后的呜呼哀哉,中间完全听不懂,可是那音调多么跌宕起伏、铿锵有力呀!这就是语言模式化的结果,他不在乎人们是否能听懂,只是要把它念完。

我们都应该让自己有机会从概念的语言逃开,检查自己的语言,“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來”,使语言保持在“活水”的状态,语言便不会僵死。

前几天,我和几个朋友聚在一起,有人问我:“你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开过会时要呼的口号:十二青年守则?”我记得第一条是忠勇为爱国之本,最后一条是有恒为成功之本,中间呢?

几个人东一句西一句还是凑不齐十二条守则,这原本是我们每天要念的东西,因为模式化之后,语言和思想分离了,只剩下声音,而这些声音无法在生命中产生意义。

*作者:蒋勋,台湾作家、画家、诗人、美学家,本文由勋衣草美学社整理编辑,仅供交流学习所用,不作商用!版权归蒋勋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文中所用配图都已购买版权,引用请征得版权。谢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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