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他们的理由是,蒋介石已经把中华民国搞得威信扫地,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是与过去国民党统治的中华民国有本质区别的,现在不宜再用这个国名简称。经过反复讨论,绝大多数人赞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国名,简称“中华民国”。

原标题:新中国差点沿用“中华民国”这个国名?

新中国成立前夕,关于国名有过哪四种意见?对于是否使用“中华民国”这个国名或简称,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们有着怎样的争论?

1949年3月,毛泽东率领中共中央机关进驻北平。对于新中国的国名,许多人提出了多种方案。有的方案简化一些,最简化的就是用“中国”两字,有的方案则用字很多,有的甚至把中华、民主,联合、人民、共和、新民主主义等词汇全部用上了。但总的看来,当时大多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是赞成使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称谓的。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一开始,代表们就新中国的国名问题发表意见。意见主要可归纳为四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民主国”。

经过反复讨论,绝大多数人赞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国名,简称“中华民国”。

就在距开国大典只剩下几天时间时,一些代表提出,用简称“中华民国”不好,要去掉这个简称。他们的理由是,蒋介石已经把中华民国搞得威信扫地,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是与过去国民党统治的中华民国有本质区别的,现在不宜再用这个国名简称。但有人则提出,应该用这个简称。他们的理由是,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创立的,要使新中国与孙中山创立的中华民国有一种延续关系。中华民国国名使用了38年,在普通民众中已经形成习惯了,应该用这个简称。

为了慎重起见,毛泽东决定,由中共中央出面,再召集一些重要人物开会研究新中国国名问题。

9月26日,接到邀请的30多位民主人士齐聚六国饭店,其中包括沈钧儒、张澜、陈叔通、黄炎培、何香凝、司徒美堂等。经过大家讨论,多数人的意见是不采用“中华民国”国名,也不用简称。

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继续开会。经过认真讨论,绝大多数代表赞成新中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至此,新中国国名得以最终确定。

诚邀有志之士投稿,原创或推荐好文章,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您的内容,邮箱:[email protected]

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