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的袁先生来电咨询:我于2014年在寒亭工商局注册了个体工商户,现在发现潍城区有家商铺冒用了我的注册名称,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寒亭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户名称相同。说明的是:同一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潍城区商铺与寒亭区个体户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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