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日上午,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尼基·黑莉(Nikki Haley)毫无征兆地发表辞职声明,宣布将在明年一月离职。消息一出,立刻在美国内引起轰动。

  黑莉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和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孩子,CNN称,拥有黑莉这样简历的人,很可能被私企七位数的工资所诱惑。

  1972年出生的黑莉曾是南卡罗来纳州州长,也是全美最年轻的州长。2017年,由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名,经国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29任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

  黑莉在2010年当选州长前,曾在州议会任职6年,不过这并不是一个肥差。2015年,也就是在她进入特朗普政府工作的前一年,她和丈夫的年收入大概在17万美金。2014年,这一数字接近19万美金。而在2013年,他们据称能赚到27万美金。

  根据黑莉2018年的财务申报,她存在大量未偿债务,包括2.5万美元至6.5万美元的信用卡贷款,以及超过100万美元的抵押贷款等。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私有化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这主要反映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方式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政策就是“高学费+高资助”(high-tuition/high-aid)的财政模式。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美国公立大学近二十年来学费的增长速度快得令人惊讶,据2102年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数据显示,公立四年制大学在校本科生2011-2012年度的平均学费(不包括食宿费)较1997-1998年度增长了147.62%。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的数据显示,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自1997年以来只提高了67.89%。换言之,美国家庭居民在公立高等教育支出上的增长速度比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快2倍多,如果算上通货膨胀所引起的货币贬值,实际增长可能会接近3倍。

  “高学费”是大学为了缓和政府对其财政支持力度的减少而选择的多元化收入渠道之一,通过增加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成本分担比例,弥补政府对高等教育支出的不足。

  这种市场竞争机制的介入,反映出美国高等教育的市场化趋向;而“高资助”则是政府为了实现教育经费的再平衡,一方面通过各种奖、助学金的发放达到对高等教育市场化制衡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或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机会,反映出美国高等教育公共福利性的一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高学费”+“高资助”两者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互通有无、相辅相成的关系,是美国大学现行财政政策中的一个完整模式。正如上文所述,两者必须同时作用,才能保证政策执行中的公平性;同时修正由于各种情况引发的政策变通而导致的效果偏离。这也是此种模式最初形成的缘由。

  一、“高学费+高资助”模式的背景与质疑

  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模式,高等教育财政领域一直以来存在着三大问题:规模、效率和成本分担。约翰斯通(D.B.Johnstone,1998)认为,几乎所有国家的高等教育财政模式都是在这三个维度上进行描述的。

  第一个维度是高等教育总量,或者说高等教育用于其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上的总资源(尤其指公共总资源或纳税人提供的资源);第二个维度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生产力、效率或单位成本;第三个维度是满足上述成本的负担会分摊到家长、学生、捐赠人以及慈善家的身上。

  根据其成本分担理论,美国大学的学费由纳税人、慈善家、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学费制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生均成本,二是居民家庭的经济收入与承受能力,这体现了美国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宗旨。

  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国高等教育财政模式的特点是减少政府或纳税人所占资源的比例,更多地依赖学生和家长上缴的学费,以及慈善家或捐赠者的给予,即“高学费+高资助”模式。这种较低依赖纳税人的模式在公立大学,尤其是学术水平较高、且较昂贵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中越来越常见,但这已明显呈现出公立高等教育财政私有化的倾向。

  二、“高学费+高资助”:学生的福音或灾难?

  传统上,在美国高等教育中一直使用“payasyougo”(现付现购)的模式。它包括两部分含义:“学费”代表了大多数学生及家长以每学期支付的方式来获得他们的大学教育;“资助”则代表了学生从政府和学校财政中获得的抵消学费的部分。

  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还需要考虑大学对它所服务的对象,特别是学生们意味着什么。

  首先必须承认的一个问题是,即便存在着高学费,也没有任何一位学生将会为大学教育支付全额的费用。所有大学的学生在满足其教育时,都会通过公共资金和私人基金的使用得到一定程度的补贴,公立大学尤其如此。“高学费+高资助”模式从理论上来说,是扩大了私人补贴部分,并将其在不同收入的学生间进行转换,以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效率”的体现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公立大学通过招收更多可以全额付费的学生,资助更多低收入家庭的资优生完成大学教育(各种奖助学金、校园工读、学生贷款);其二,低收入家庭学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有能力去竞争具有更高学位要求的工作,帮助他们拓宽其经济地位能够向上流动(Becker,1964)。

  “公平”的体现则首先反映在学生入学机会上,不会因为贫富差距而丧失受教育的权利;其次,由于获得更多社会流动和工作选择的机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能够在毕业后缩小与高收入家庭学生在工作收入上的差距,使其收入分配相对均等化(Kuznets,1955)。

  因此,绝大多数家庭所承担的学费实际上是更高收入家庭才能承担的标准,而非普通家庭的标准。这意味着,接受高等教育成为较富裕人群的特权,而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拥有的权利。“高学费+高资助”政策的本质是为了缩小贫富带来的受教育水平的差距,但如果超出当地居民的承受负荷就背离了初衷。

  另一个问题是,从美国公立大学的经费来源看,学费所占的财务比例在逐年提升。以加州大学Davis分校为例,其学费收入从2001-2002年度占学校总收入的12.5%,提高到2009-2010年度的20.5%;联邦资助的比例则从16.2%提高到了19.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立大学“高学费”与“高资助”并存的模式。

  但学生和家长们却开始注意到,虽然资助在提高,但联邦财政资助结构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美国联邦政府对学生的资助逐渐开始倾向于贷款,而非助学金。根据杜德斯达的调查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有2/3的联邦资助是以助学金和工读计划的形式出现,其余1/3是学生贷款。

  然而,近年来的情况却完全相反,助学金变得越来越少,而学生贷款的比例却提高到了2/3。很显然,学费增长了,资助也提高了,但“高资助”在很大程度上是增加了学生贷款的资助力度,而非用在学生减免学费上。

  因此,对于学生来说,除了要关心学费水平的高低和家庭可支配收入能否承受,还要考虑愿不愿意背负债务继续学业了。如果读完四到五年的本科,再继续深造,其贷款额度很容易达到10万美元以上,这很可能迫使一些学生放弃获取更高学位的机会。这个假设如果成立,那么上文所提到的,“高学费+高资助”支持者认为,在理论上能达到缩小贫富学生毕业后在未来收入上的差距,就变成纸上谈兵了。

  中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对此感受尤为强烈,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起的“我们是那99%的美国人”活动(I’mthe99%),里面充斥着学生们发泄的不满情绪。有人沮丧地说:“我毕业了,幸运的找到了工作,但是估计要到44岁的时候才能把学生贷款还清。”

  还有人说:“我是全日制学生,为了支付8万美元的贷款,我每周要工作45个小时,不知道在哪天我才有一个未来。”甚至有学生抗议道:“我的学费超过35万美元,如果我没有全奖,我永远成不了医生,我3.9的成绩绩点够吗?教育不应该成为有钱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三、高等教育是特权还是权利?

  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财政模式,“高学费+高资助”相对于传统的免费教育,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但是,这种模式究竟是加剧还是削弱了收入不平等?体现的是金钱赎买下的特权还是机会均等下的受教育权利?

  当越来越多的学生从公立大学转向私立大学时,美国公立大学秉持为社会服务的使命必将发生改变。如果这种可能成立,最终就会形成一批要么为工薪阶层和中产阶层以下家庭学生服务的“沃尔玛”(Wal-Mart)式高校,要么接受为可支付高额学费的中产阶级以上的学生实行古典式的贵族教育。无论是哪种情况,这都会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平等现象,引发美国一直为世界所羡慕的高质量公立高等教育体系的瓦解。

  其次,从学术期望上来说,如果部分学校被迫关闭,那么它们的“死亡”会使生存下来的学校更加强健,学生也会在学习机会和社会流动等方面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但一个更突出的问题是,这种“劫富济贫”的财政模式是否在制造金钱赎买下的合法特权?

  按照“高学费+高资助”提倡者们的观点,假如学术准备较差的学生挤占公立大学中的位置,实际上是在浪费高等教育资源,而高学费的价格则有可能挫伤那些求学准备不足的学生上大学的积极性。但事实上,这种政策恰好为那些学术准备较差而家庭富裕的学生提供了上大学甚至名牌大学的机会。

  美国基金会经济增长计划政策分析员乔希.弗里德曼(JoshFreedman)认为,美国大学现行财政模式不但没有达到平衡贫富差距的效果,反而不断深化了社会阶层间的差距,通过高等教育财政模式加剧了大学内部的不平等现象。这种“高学费+高资助”其实在助长大学的商业模式,从入学伊始便存在“嫌贫爱富”的倾向,使得一些名校常常陷入丑闻。

  事实上,即使学校能够提供高资助,由于入学时便产生的贫富身份偏好,贫困学生在整个公立大学中的比例并没有很高,根据弗里德曼的推断,很可能并没有那么多的在校贫困学生去获取这些资助。

  显然,目前美国高等教育的财政模式并没有成为民众所期望的调节高等教育贫富差距的助力器,更为可能的结果是非但未向穷学生伸出橄榄枝,反而加大了富人入学的特权。弗里德曼表示,解决“不平等”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分配支出,而非一味扩大收入,如此才能保证高等教育不是富人才可享受的奢侈品,而是每个学生都可以获得的基本权利。

  美国大学在目前资源限制的环境下面临着令人担忧的危机,但我们必须坦率地承认,美国在高等教育财政模式上保持着卓越的调节能力和渐进缓和的能力。目前,“高学费+高资助”的主导范式是,教育不再作为一项完全的社会公共服务,而是一个调节市场。它从政府背景下走出来,学生和家长成为消费者,为其未来的教育背负债务。

  这种外在环境的变化对公立大学而言,意味着学费收入成为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的替代品。虽然教育投资会获得可观的收益(从受教育者在知识获益的角度而言),由学生分担一部分高等教育的成本是合理的。但是,“高学费+高资助”模式似乎不完全适用于公立大学。

  公立大学存在的一个关键性的社会原则是:教育是公众福利的一部分,大学是为了给社会谋福利而建立的。《美国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主要是禁止教育中的各项歧视行为,包含招生与招募、计划活动的参与、奖学金的提供、住宅设备的供给、课程的参与、辅导及测验材料的提供、就业辅导等。美国联邦《高等教育法》实质上是对美国高等教育体系进行引导和调控,确保全体美国公民不因任何理由而受到歧视。

  所以,自二战以来为人们提供了更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至于谁进入大学?进入哪一层次的大学?并不是以谁能负担学校的高昂费用来区别的。

  然而,目前财政资源短缺的状况让公立大学陷入两难:是应该着眼于服务客户、强调公共管理主义,还是应该捍卫公立大学教育公民而非服务消费者的职能?究竟是侧重于社会干预和发展集体主义精神,还是专注于私有化和推进竞争型社会结构?这是值得进一步深思和研究的。

  任何政策及模式的初衷都是朝着有利于高等教育前进的方向发展的,“高学费+高资助”模式在设计之初便是相互缠绕,并相互制约的。正如本文开篇所述,高资助的出台是为了制衡高学费可能产生的高等教育市场化。但是从目前来看,它的存在方式却是分离的:学费控制来自学校,而资助控制来自政府。两者不能做到完全的信息对称和透明因而无法产生互补的效果,造成了教育公平的偏失。

  尽管美国政府一方面指责大学的学费越来越高,提议改变联邦政府给美国高等院校拨款的方式,一方面却也甚感无奈——政府只能控制对高校的拨款,却无法命令大学降低学费。学费由学校根据市场自己裁决,政府能做的只是“掏钱助学”。

  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大学实施更为灵活的学费与自主互补政策,特别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教育系统,并通过何种有效途径进行监管,这是我们应该从“高学费+高资助”模式研究中需要审慎考虑的。

  否则,任何政策或模式终究会沦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而无法从内容上进行建设性或实质意义的改革;而这种对高等教育权利的监管,本身也是一种人权教育。

  (保留所有权利,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制度开门”。韩萌,美国大学的“高学费+高资助”模式:特权抑或权利,教育科学,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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