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肇事逃逸】达旗西园路三车连撞,奥迪车主弃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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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们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等原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为警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今天,小编将辖区内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案例进行披露,以示警示!

2018年10月01日21时35分,在达旗树林召镇西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西园小区东西水泥路丁字路口处,刘XX驾驶蒙KXXXXX号奥迪牌小型轿车撞于前方呈头北尾南状停驶等待左转弯的赵XX驾驶的蒙KXXXXX号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尾部,赵XX所驾车失控后撞于沿西园路由北向南直行的高X驾驶的蒙BXXXXX号大众牌小型轿车,造成赵XX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蒙KXXXXX号奥迪牌小型轿车刘XX弃车逃逸。

事故中,刘XX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

达拉特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夜间行驶应注意观察情况,适当降低行驶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不可心存侥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来源:达旗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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