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鬼贼

清乾隆年间,地处南海之滨的广东电白县,商业贸易十分发达。在某集镇上,有一家小商店,生意十分兴隆。店主是个细心的理财人,每晚商店结账,他都要亲自清点银钱,然后放进钱柜,加锁防范。第二天重新取出银钱,再次清点,分文不差方罢。

一天,店主早起清点银钱,发现少了一些。先是怀疑妻子悄悄取去用了,于是质问其妻,妻子不悦,说道“我要用钱,不会找你要,何苦偷偷摸摸呢?再说钱柜的钥匙在你身上,我与你同睡同起,哪里开得了钱柜,取得出银钱?”店主听妻子所言,近乎情理,只得连赔不是。这丢钱之事,也就无法追究,不了了之。

过了几天,店主又发现钱柜里的钱短少了。这次再也不好去问妻子,只得加强防范,锁上加锁。可是,防范越严,这短钱的事却越来越频繁。有时少一二百钱,有时少七八十文。店主纳闷:这就怪了!若是家里人拿了,总要露些蛛丝马迹。况且钥匙终日在我身上,钱柜如何得开?如说是盗贼所为,为何不全部拿去,每次只取少许?

店主为了查明丢钱实情,便决定在钱柜上坐着过夜,看谁还能逃过他的眼睛!

当晚,店主果然一步不离地坐在钱柜上。大约到了三更时分,店内已寂然无声。店主正要打盹,忽听一声门响,只见一条黑影飘进门来,店主仔细一瞧,这身影披着长发,打着赤脚,眼里射出一股凶光,煞是吓人。他壮着胆子大喝一声“哪来的妖魔鬼怪,竟敢到我店里骚扰,看我不用污水泼你!”那身影似乎被这吆喝镇住,只见他蹦跳一阵,窜出门去。

第二天,店主将昨晚之事告诉了亲朋好友。亲友们劝道“这定是鬼怪到你家作祟,这种鬼怪窜到哪家,哪家就不得安宁。如果以礼相待,祭奠祈福,也就平安无事了。”

店主本来不信这些,但为了脱祸求财,只得依从亲友们的规劝。一时小店里闹腾起来,又是杀猪,又是宰羊,三牲均已齐备。然后燃烛焚香,虔诚地供奉了一番。店主满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不料,不知是鬼怪故意作对?抑是店主的心不虔诚?几天以后,钱柜中的银钱依然失窃,情况和从前一样。

更有甚者,一天晚上,这鬼怪竟然窜进妻子的卧室,要强行无理。店主妻惊吓得大喊大叫,那怪物方才遁去。从此,店主家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不得安宁。

一日,店主幼子正在床上熟睡,怪物又悄然来了。它将幼子拖拉下床,幼子醒,惊叫哭泣,怪物一拳将他打昏。店主妻闻声赶到,见幼子已被击毙,痛不欲生。店主悲愤不已,无可奈何,只得草草将幼子埋葬。

店主丧子,本想告到官家,但凶手是谁?无凭无据,官府怎会受理?没办法,只有到城隍庙去问问城隍菩萨,向他求个公道。宋朝的包龙图包大人不就是下过阴曹去办案的吗?兴许菩萨有眼,会给我儿报仇伸冤的。于是他写了状纸,便到城隍庙去焚香告状,一心盼着城隍菩萨显灵。谁知左等右等,杳无音信。钱柜里的钱依然短少,家里仍不安宁。

店主走投无路,只好诉诸官府。官府听了他的陈诉,不但没有准状,反而斥责他捕风捉影,妖言惑众,将其轰出公堂。

店主蚀财丧子,告状无门,因而忧郁成疾,小店也就关门大吉。

一天,有个游方道士来到店主家,言道“客官,听说你家闹鬼,搅得阖家不安,可有此事?”

店主点头叹息“唉,命该如此,有什么办法?”

道士笑笑,宽慰道“客官不必过于忧郁,鬼怪虽猖獗,能斗得过人乎?贫道虽然不才,也略通法术,如能以三百金相酬,我当替你把鬼捉住!”

店主苦苦一笑“我这小店,本小利微,哪来三百金?全部家财也只值二十金而已。人说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助人为乐,道长为何要索取这许多?”

道士正言道“我与别人不同,不善吹嘘,我要把鬼捉住,方收你酬金;如若捉不到,分文不取!”

店主无言。

旁边看热闹的邻居亲友一听道士能捉鬼,都纷纷插言道“你真能把鬼捉住,为了一方安宁,我等愿筹百金相赠。如何?”

道士颔首“可以,不过要捉住鬼怪,需要一些时日,必须七七四十九天,方能奏效。并且还需要一百人来帮忙,每晚都要齐集屋内,方能成功。”

店主及众乡邻均答应所求。

旋即,道士在店主家住下,相约在夜深人静时,作法收妖。

当晚,请来帮忙的一百个邻人都陆续来到,把小小的店堂挤得满满的。道士叫在屋内遍燃灯烛,一时屋内灯火辉煌,俨如白昼。道士登上法坛,不穿法衣,也不拿法器,先是环顾人众,然后闭目诵经,念念有词。一夜过去,无所动静。周而复始,天天如此。

半月后,有一村中无赖也混迹在百人之中,道士依旧环顾一周,突然看见此人,便一把将其扭住,大声言道“这就是你们要捉的鬼!”

众人愕然,这无赖是镇上出了名的懒鬼,好吃懒做,不务正业,还嗜赌如命,这都早为人所共知。至于说他是鬼,这又从何说起?

道士见众人狐疑,坚定地说道“此人为害已久,今当伏法!”

无赖强词夺理,要道士说个明白,否则不依。

道士不慌不忙说道“你已恶贯满盈,还要装蒜!你骗得了大家,却骗不了我。你是学了一种掩身之法,有空隙你就可躲藏,平常人是无法察觉的,你就趁机偷窃;没有空隙为你掩护时,你就暴露无遗。我所以叫一百人来帮忙,就是让他们填满这屋子,你就无隙可掩了,原形就暴露了。可悲啊,你只知有个掩身法,却不知还有个破掩身之法!”

无赖无言以对,于是店主将其扭送官府。

官府一经拷问,这无赖便招认了偷盗之事。问其为何一次只拿少许?答曰“若全部取走,必然露馅;若只取少许,则可嫁祸他人。反正我有掩身法,随时均可取用,何苦全部拿走。”

噫,这才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当官府问他为何要打死店主幼子,无赖辩解道“我并未打死幼子,他现在潮州某户人家,不信,你们可去察看。”

官府追问道“你如何知道他在潮州?”

无赖不言。官府用刑,无赖不得已吐了实情:原来这幼子并未被打死,而是无赖将其抢走后,高价卖到潮州某户人家。

官府移文至潮州,派人将幼子接回,然后通知店主夫妇前来认领。

幼子一见双亲,便哭叫着投进母亲怀抱。这孩子确是店主幼子无疑。

店主虽然失而复得其子,但却狐疑不解:其妻明明见幼子已被击毙,而且已将尸体埋葬,如今怎能死而复活?于是官府再诘无赖,无赖答道“这是我使用的迷眼法,将死狗换了店主少爷。死者是狗,不是少爷。店主妻见到的是死狗,并非少爷也。”

官府不信,乃会同店主夫妇前往埋葬幼子的地方察看。掘开坟茔,果然埋的是死狗一条。

官府审理完毕,深感此无赖能使妖法,为害甚重,如果此法传播开去,更是贻害无穷。因此要严惩,判以极刑,以儆效尤。

案子破了,店主及众亲邻莫不称赞道士捉鬼的本领。在称颂之余,也不免唏嘘身为道士,当以修炼为本。出家之人,应以慈悲为怀,助人为乐。而这道士乘人之危,索要百金,不可谓不贪也。细品其道,怕也未必是正道啊!

选自《咫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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