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自2009年Uber诞生,共享出行走进大众视线已有10年。下一个10年,作为共享出行重要业态的网约出行路在何方?在近日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享出行分会、高德地图举办的2019共享出行创新发展论坛上,或许能找到答案。

行业天花板显现

第三方调研机构艾瑞咨询发布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移动出行用户已达到4.99亿,相比2014年增长了近1.5倍。然而,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用户需求并未得到充分满足。对于用户而言,高峰期打车难、体验感参差不齐成为出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记者在21聚投诉网站输入“网约车”进行关键词搜索后发现,与之相关的投诉贴有517个,其中不乏用户投诉网约车打车难、体验感差的帖子。一位女性网友甚至吐槽:“打了一个小时的车,拼车一直排第一,打车排队的人越来越少,就是打不到,找朋友用认证性别是男性的账号叫车,分分钟打到。”

该网友吐槽的背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网约车平台存在的安全问题。以21岁的空姐李某在郑州被网约车司机刘某砍了数刀致死的案例为代表,有关网约车司机侵害女性权益事件频发。

“当前移动出行领域主流模式仍是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撮合交易,由此带来标准不统一、监管难落地、安全难保证等问题。”T3出行CEO崔大勇在论坛上指出。T3出行于8月上线运营,在商业模式上采用B2C(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模式)的形式,因强大的股东背景而引起业界关注,该平台由一汽、东风、长安三大车企联合苏宁、腾讯、阿里巴巴等共同投资97.6亿元打造。除了T3出行一经上线就被业内寄予打破滴滴垄断的厚望外,曹操出行、神州专车等B2C模式的代表企业也被认为是共享出行领域的未来。

“但新业态发展过度依赖资本,平台公司巨额补贴,烧钱模式不可持续,部分企业和资本盲目跟风,差异化经营和核心竞争力不足,缺乏清晰可见的盈利模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在论坛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共享出行存在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从“传统”里找答案

“传统出行企业是共享出行行业破局的关键所在。”阿里巴巴合伙人、高德集团董事长俞永福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要解决共享出行市场出现的问题,以汽车厂商、交运公司和出租车企业为代表的传统出行企业是突破口。

“传统不代表落后,他们拥有专业的司机、丰富的线下营运经验、规模化的合规车辆等优势,恰恰是共享出行行业破局的关键。”俞永福说。

事实上,传统车企近年来在出行领域已有较多布局。除了背靠一汽、东风、长安三家车企的T3出行外,各大车企也纷纷推出网约车品牌,例如,上汽集团的享道出行、宝马集团的宝马出行等。

“但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企业在用户触达、线上运营、技术研发、品牌认知等方面遇到挑战。我们要将线下交通出行企业的司机、车辆、营运经验和线上移动出行平台的连接、技术、生态能力打通,取长补短、陆空协同,共建‘新出行’生态,共同满足用户的出行需求。”俞永福指出,为帮助传统出行企业实现数字化升级,高德地图发布了传统出行数字化升级方案,从连接、技术、生态三个维度对传统出行企业提供支持。

记者注意到,在高德地图平台上,用户输入地址后选择“打车”会显示滴滴、首汽约车、安安用车等多个网约车平台的信息,用户可以同时呼叫多个不同平台的车辆。

而类似的这种共享出行聚合模式已被多个平台试水,除了高德地图外,百度地图、飞猪旅行、掌上高铁、美团打车等都已推出该服务,用户可一键呼叫多款车型,进行比价,自主选择适宜车型。

“在当下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中,网约车聚合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而独立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是该模式得以开展的基础。”在俞永福看来,合规运营的考验下,合作共赢对共享出行行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亟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对于网约车来讲,“合规化”是绕不开的问题。早在2016年7月,交通部出台网约车新政,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并规定了网约车平台、车辆、司机的标准。此后,北上广深杭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了网约车新政细则。然而,3年来,网约车“合规化”问题依然有待明确。

就在8月底,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向滴滴和美团分别开出累计570万元和153万元的违规派单罚单。

“就平台公司而言,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合规化的重要性,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满足运营服务、运营安全和投诉处理等需要,提高本地化服务能力,及时清退无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虞明远进一步指出,平台公司上运营的网约车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出现责任界定和理赔等方面的争端。

记者注意到,除了网约车平台上司机与乘客的纠纷外,围绕平台自治管理权发生的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例如,前不久,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司机诉网约车平台的案件。因认为滴滴平台以乘客投诉为由而无理暂停司机“深夜服务卡”功能,导致订单量大量减少,滴滴司机杨某将滴滴出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滴滴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系连接各方的纽带,须合理平衡司机、乘客和平台的权益关系,不应以平台规则为由任意限制司机的正常运营,判定滴滴赔偿杨某经济损失。

“除了司法判定平台责任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建设任重道远,亟需建立制度化、法治化、长效化的协同监管机制。政府和平台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水平亟需提高,用户身份、信用等政府公共数据的支撑不足,平台数据接入不足。平台算法监管成为新难题,平台算法是实现供需信息快速精确匹配以及服务定价的主要技术手段。”虞明远谈道。

责编:马蓉蓉

相关文章